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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行为
  2008年09月08日
  市教育局局长赵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公平,国务院决定,在2006年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保障机制改革的基础上,从2008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目前,我市社会各界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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