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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饲料生产许可证》、《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初审程序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畜牧局饲料饲草科


事项依据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 由申请企业按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办法》的规定认真详实填写申请书并附送相关材料报所辖区的区县饲料主管部门,并将申报材料转报市饲料管理部门

(15天)

市饲料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企业的软件、硬件条件和申报材料情况进行审查和现场审核

(15天)

经通过市饲料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申报企业的材料报省饲料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
办理时限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13-8204146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汇东华园街93号市畜牧局
邮编:64300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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