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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公共服务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质监局标准化科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四川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与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法》
办理对象及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
办理条件 凡本行政区域内从事产品生产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应制定企业标准并依法备案。
办理手续 (一)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二)企业产品标准纸质文本五份和电子文本;
(三)企业产品标准编制说明两份;
(四)企业产品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标准文本;
(五)产品质量必要的检测数据;
(六)采用国际标准的企业标准,提交国际标准文本和译制文本;
(七)《自贡市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申报表》两份;
(八)自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具的标准审查结论意见。
办理流程 根据自贡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定结论,合格者予以批准备案。
办理时限 从接到申请之日算起 5 个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内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联系电话 0813-2206365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邮编 三台寺路7号 自贡质监局标准化科
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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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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