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义务兵安置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自贡市户籍士兵 |
| 办理条件 | 一、安置对象 1、城镇退役士兵; 2、转业士官,即三期士官; 3、农村籍正规院校的大学生入伍退役的; 4、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5、入伍后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占地“农转非”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安置方式主要是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两种安置方式: (一)安排工作 1、城镇退役士兵父母或配偶属工矿企业的,可实行归口安置; 2、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士兵,予以安排工作; 3、转业士官实行公开考试安置; (二)自谋职业,凡符合下例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助自谋职业安置方式。 即:1、凡父母或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原有单位已破产、停产的; 2、政府鼓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原则,国家院、中央军委分别于1987年和1999年印发了《义务兵安置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之后,全国又进行了大力推行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结合两个安置文件和目前的安置实际,现行安置总的原则是: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方针,积极推行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的安置政策如下: 励重点安置对像即转业士官或其它城镇士兵实行自谋职业。 |
| 办理手续 | 一、安置对象 1、城镇退役士兵; 2、转业士官,即三期士官; 3、农村籍正规院校的大学生入伍退役的; 4、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 5、入伍后因国家建设需要的占地“农转非”农村籍退役士兵。 二、安置方式主要是安排工作和自谋职业两种安置方式: (一)安排工作 1、城镇退役士兵父母或配偶属工矿企业的,可实行归口安置; 2、荣立二等功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士兵,予以安排工作; 3、转业士官实行公开考试安置; (二)自谋职业,凡符合下例条件的实行货币补助自谋职业安置方式。 即:1、凡父母或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原有单位已破产、停产的; 2、政府鼓国家对城镇退役士兵安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原则,国家院、中央军委分别于1987年和1999年印发了《义务兵安置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之后,全国又进行了大力推行自谋职业的安置改革,结合两个安置文件和目前的安置实际,现行安置总的原则是:坚持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方针,积极推行安排工作与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法,具体的安置政策如下: 励重点安置对像即转业士官或其它城镇士兵实行自谋职业。 |
| 办理流程 | 一、转业士官→①荣县、富顺县入伍退役的转业士官到所在县民政局报到;②五区入伍的转业士官到市民政局报到;→由所在市(五区)、县(两县)政府实行公开考试安置。 二、城镇退役士兵(含城镇入伍退役的一、二期复员士官)→退役时到入伍地区、县民政局报到→①父母或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停产、破产的实行货币补助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②父母或配遇属工矿企业的实行归口安置。 三、易地安置(非本市入伍退役军人安置)→①结婚两年以上且配偶在我市有生活基础的退伍军人;②入伍后父母举家迁往我市,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经父母所在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证明,可实行易地安置;③因其他特殊情况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的。→符合上述条件的易地入伍的退役军人,退役时到父母或配偶所在地区、县民政部门报到。→①父母或配偶无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停产、破产的实行货币补助自谋职业的安置方式;②父母或配遇属工矿企业的实行归口安置。 |
| 办理时限 | |
| 费用情况 |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8115963 |
| 监督电话 | 8115963 |
| 办理地点、邮编 | 各区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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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