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的光临!
 
自贡市林业局
自贡市林业局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林业局办公室

内设机构:办公室、监察室、绿化造林科、林政、资源保护科,市森林警察支队。市森林资源管理站、市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科技站、林木种苗站、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林业勘测设计队。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汇东新区汇川路1308号
负责人:刘沙  党组书记、局长
刘建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新禄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何龙剑  市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中心(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主任
值班电话:0813-8237171,0813-8237181
传真:0813-8237078,0813-8237181
投诉:


自贡市林业局行政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的决议、指示;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市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林业信息的收集整理;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等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集体林场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和环境建设、农田基本建设等方面造林绿化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迹地更新。
(四)主管全市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的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初审、上报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初审、上报。
(六)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林业公安工作,管理林业公安队伍。
(七)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审计工作。
(八)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九)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十)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党委或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发表评论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申明 | 隐私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向导 |
主 办:自贡市人民政府 承 办:自贡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 技术支持:蜘蛛网络
联系电话:0813-8201359 邮政编码:643000
蜀ICP备05005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