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以及《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
| 办理条件 | (一)思想品德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 (二)学历条件: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
| 办理手续 | 1、《自贡市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一式一份;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7、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填写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一份;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包含表格上已粘贴相片)。 (1)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应补充: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鲜章。 (2)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须提交《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课程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后安排指定医院体检。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提出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员进行认定,认定合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保存档案,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出认定记录。 |
| 办理时限 | 每年春季、秋季各办理一次教师资格认定 |
| 费用情况 |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
| 联系电话 | 0813-8125824 |
| 监督电话 |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 643000 |
| 网上咨询 | 详情请访问自贡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gsjyj.com。 |
| 网上办理 | |
| 状态查询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