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1996年第193号令);2、《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2003]102号)。3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操作规程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境内及境外个人 |
| 办理条件 | |
| 办理手续 | 1、书面申请;2、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知行证;3、有效签证或签注;4、存款证明(利息清单或取款凭证)或相关购汇凭证;5、确需携带超过等值10000美元外币现钞出境的证明材料 |
| 办理流程 | (一)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国家外汇管理局自贡市中心支局提出申请;(二)外汇局审查,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 办理时限 |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费用情况 |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50 下午2:30-5:40 |
| 联系电话 | 0813-8218108 8218180 |
| 监督电话 | 0813-8218051 8218121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汇东路307号,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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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