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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
公共服务 【浏览字号:   来源:市安监局综合监督科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二十四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办理条件 已完成立项手续的建设项目
办理手续 一、项目申报
1、“三同时”申报表;
2、项目审批的文件资料;
3、可行性论证报告;
4、选址图纸。
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安全预评价报告或安全专篇;
2、安全设施、设备投资预算。
三、竣工验收
1、“三同时”验收申请表。
2、安全验收评价报告、企业验收总结报告。
3、安全设施、设备投资一览表及分布图。
4、安全设施试运行记录。
5、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人员培训。
6、各专项验收检测(消防、防雷、特种设备、作业场所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合格报告。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现场勘查、专家评审、办理批复文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日
承诺时限:10 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点至12点,13点至17点
联系电话 8101281
监督电话 8203883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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