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新建、改建 |
| 办理条件 | 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 |
| 办理手续 | (一)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三)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四)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五)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六)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七)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八)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申请——实地勘查——报批——验收 |
| 办理时限 | 10日 |
| 费用情况 | 不收费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813)4702208 |
| 监督电话 | 自贡市公安局纪委(0813)4702056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自贡市汇东区汇川路明珠小区对面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 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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