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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运输许可证核发
公共服务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事项依据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办理对象及范围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
办理条件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
办理手续 (一)承运人从事危险品运输的资质证明;
(二)驾驶员、押运员从事危险物品运输的资格证明;
(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
(四)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资质证明;
(五)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和烟花爆竹的种类、规格数量;
(六)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
(七)运输车辆牌号,运输时间,起始地点,行驶路线,经停地点。
办理流程 提交文件、资料——审查——现场勘查——做出初审许可和不许可
办理时限 3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813)4702208
监督电话 自贡市公安局纪委(0813)4702056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自贡市汇东区汇川路明珠小区对面市公安局办公大楼五楼) 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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