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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
公共服务 【浏览字号:   来源:市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事项依据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445号)第十三条《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总局令第5号)第三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办理条件 一、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办理手续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备案申请表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危化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受理→审查→核发备案证明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 日
承诺时限:当 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点至12点,13点至17点
联系电话 8101281
监督电话 8203883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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