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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
【浏览字号:   来源:市安监局法规宣传培训科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第二十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办理条件 具备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身份
办理手续 1、安全资格培训取证(复审)颁证名册表
2、安全资格档案资料(审查后退回培训单位)
3、免冠照片(2寸)2张
办理流程 受理、核准、发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日
承诺时限:10 日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9点至12点,13点至17点
联系电话 8101281
监督电话 8203883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
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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