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确需增设公路平面交叉道口的单位或个人 |
| 办理条件 | 有合法明确的理由;有明确的地点;有安全保障措施;有明确的修复措施或补偿数额;涉及相邻关系人权益的,需有相邻关系人的书面意见。 |
| 办理手续 | 1.主要理由;2.地点(公路名称、桩号);3.施工期限;4.安全保障措施;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意见(如涉及交通安全);6.其他相邻关系人的书面意见(如涉及相邻关系人权益)。 |
| 办理流程 | 申请→形式审查→是否受理→除当场决定外进入实质审查→形成审查意见→是否许可→办理许可文书→送达申请人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5日 承诺时限:5-10日 |
| 费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五条 《四川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川价字费[1998]94号;川价费[2004]154号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 |
| 联系电话 | 8101254 |
| 监督电话 | 8203883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自流井区通达街194号交通大楼2楼自贡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路政窗口;643000 |
| 网上咨询 | |
| 网上办理 | |
| 状态查询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