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外商投资企业 |
| 办理条件 |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办事)机构的设立分为三种情况: 1、本授权局管辖企业到本局以外的工商局设立分支机构; 2、本授权局管辖企业在本局设立分支机构; 3、本授予权局管辖以外的企业到本局设立分支机构; 第一种情况,应办理变更登记;对于第二、第三种情况应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即为本部分内容。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
| 办理手续 | 1、隶属企业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申请登记表》; 2、申请报告; 3、隶属企业董事会决议; 4、负责人任职文件; 5、拨款证明(办事机构免交); 6、企业原登记机关同意设立分支机构的核转通知函(第二种情况免交); 7、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8、分支机构住所使用证明; 9、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10、法律、法规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规章规定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需经审批的,应提交审批文件。 |
| 办理流程 | 1. 受理 2. 审查 3. 核准 4. 发照 |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 |
| 费用情况 | 设立分支(办事)机构每个收取300元,外加证照副本费,每份工本费10元(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99〉1707号)。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上午8:3 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8122719 |
| 监督电话 | 8111286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工商局办公大楼三楼 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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