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条、第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一条; 《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部长令第43号)。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自贡市拥有拖拉机的单位和个人 |
| 办理条件 | 初次申领拖拉机号牌、行驶证的,应当在申请注册登记前,对拖拉机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属于经国务院拖拉机产品主管部门依据拖拉机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认定的企业生产的拖拉机机型,其新机在出厂时经检验获得合格证的,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
| 办理手续 | 1、《拖拉机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2、拖拉机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3、拖拉机的来历证明或者有关单位证明原件;4、拖拉机的整机出厂合格证明原件和整车出厂合格证明;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6、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7、发动机合格证和发动机号码及拖拉机机身(底盘)或者挂车架号码拓印膜;8、拖拉机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拖拉机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
| 办理流程 | 受理、填写办件回复单-确认并照相 –核对-审查-出具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书-核发挨拖拉机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
| 办理时限 | 自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
| 费用情况 | 收费依据:国家发改委9发改价格【2004】2813号。 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行驶证每本15元,登记证书每本10元。 |
| 附件(表格) | 拖拉机注册登记申请表 |
| 办公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8100035 |
| 监督电话 | 8300815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政务中心大厅水务局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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