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欢迎您的光临!
 
测绘项目备案登记
行政许可 【浏览字号:   来源:市国土资源局


事项依据 《四川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四川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办法》第三条
办理对象及范围
办理条件 1、承测单位具有有效的《测绘资质证书》;
2、测绘内容在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范围内
办理手续 1、《四川省测绘项目备案登记申报表》
2、承测单位有效《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验原件)3、实施测绘项目技术人员基本情况表和《测绘作业证》复印件。
4、测绘项目《合同书》或《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
5、与国(境)外组织或个人合资、合作方式开展测绘,应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上述材料共两套
办理流程 受理、填写办件回复单—转审—办理—窗口发件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813-8203667(地籍科 ) 0813-8200770(窗口)
监督电话 0813-8203883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行政服务中心 643000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备注

发表评论
 


 
| 自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网站申明 | 隐私条款 | 联系我们 | 网站向导 |
主 办:自贡市人民政府 承 办:自贡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
地 址:自贡市汇东新区丹桂大街 技术支持:蜘蛛网络
联系电话:0813-8201359 邮政编码:643000
蜀ICP备050056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