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人事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4]50号)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已转正定级并在技术工种岗位上工作且具备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含计划内合同制技术工人)。 |
| 办理条件 | 符合<<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人员。 |
| 办理手续 | 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合格并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的技术工人由单位统一填写证书审批名册附合格文件及相关证书 |
| 办理流程 | 一、 登记造册。 1、 提供《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 技能》两科同时合格成绩,并取得《职业道德》合格证书 。 2、 由单位统一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人 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审批名册》,并加盖公章。 二、 证书领取。 对考取技术等级和认定合格的工人,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三、 证书领取。 对考取技术等级和认定合格的工人,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技术等级岗位证书。 |
| 办理时限 | 1、初、中、高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办理:受理后现场办结。 2、技师等级岗位证书:受理后报省,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 费用情况 | 依据:川价字费[1999]8号;工人技术等级评定费初级工20元、中级工40元、高级工60元。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按全省统一规定时间每2年集中开展办理 |
| 联系电话 | 2205684 |
| 监督电话 | 2200893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人事局(交通路1号)643000 |
| 网上咨询 | 自贡人才网(www.zgrc114.com) |
| 网上办理 | |
| 状态查询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