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四川省城市供水“一户一表”实施意见》、《关于民用自来水安装统建包干费和立户分表补偿费的通知》、《关于市供排水总公司居民分表立户工程收费的批复》、《关于市自来水公司加压电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自贡市物价局、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建设局关于自贡市供排水公司收取小区消防自来水管配套费有关问题的汇报》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单位(开发商) |
| 办理条件 | 凡在我司供水范围内,自愿申请要求新立户、直接同我司进行水量贸易结算,具备条件者,均可出具书面申请到我司用户发展处办理。 |
| 办理手续 | 1、《自贡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用户查勘设计申请书》;2、《城市自来水供水方案设计咨询委托书》;3、用户用水的基本情况;4、用户建筑规划定点通知书、红线图各一份;5、用户建筑消防审批书一份;6、用户建筑设计布局总图一份;7、用户建筑水施图两份。 |
| 办理流程 | 1、用户若需使用城市自来水,需向用户发展处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并提供(8)所述相关资料: 根据用户需求,由自贡市给排水设计院进行供水技术咨询。 2、供水技术咨询出来后,用户完清咨询费,同时向自贡市规划和建设局提出供水工程定点申请。市规划和建设局组织业主、我司的相关人员现场定线,出具用户供水工程管道定点通知书及红线图。用户将管道定点通知书及红线图送我司用户发展处,并委托自贡市给排水设计院进行供水工程设计。 3、设计图出来后,用户完清设计费,图纸转自贡市沃特安装工程公司,用户与该公司签订施工合同,随后施工安装。在此期间,用户需提交详细用户名单及申请,以便我司派员查勘,同时需同我司用户发展处洽谈相关费用,并于正式供水前完清所有费用。 |
| 办理时限 | 办理以上业务一般需要两个月的时间,请业主安排好时间尽早办理,以免因时间问题而影响工期。 |
| 费用情况 | 供水技术咨询费、设计费按工程规模、工程造价计算;外管工程费与施工单位按实计收;每户费用,按(5)所述相关文件标准计收。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国家法定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2304891 |
| 监督电话 | 2305290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广华路47号自贡水务集团用户发展处 邮编:643000 |
| 网上咨询 | http://www.zgwater.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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