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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介绍机构资格核准
公共服务项目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与失业保险科


事项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办理对象及范围 法人、企业单位,自贡属地
办理条件 1、有明确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开展业务必备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3、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手续 1、设立申请书;
2、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
3、场所使用权证明;
4、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向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
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机构的申办材料和办机构条件进行审查。
3、决定:经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设立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并告知。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中介机构,由审批机关领发《职业中介许可证》。
办理时限 审批机关接到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费用情况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8213508
监督电话
办理地点、邮编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2楼)
网上咨询
网上办理
状态查询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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