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四川省劳动厅转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川劳社计[1995]2号)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企业,自贡属地 |
| 办理条件 | 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制的企业。 |
| 办理手续 | 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申请报告,内容包括: 1、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 2、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工作的休息的原因; 3、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时间、范围、条件、人员、工种及劳动合同的起止时间; 4、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措施办法。 |
| 办理流程 |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企业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初审(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市劳动保障局审定。 |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 费用情况 |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
| 联系电话 | 8213508 |
| 监督电话 | |
| 办理地点、邮编 |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交通局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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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