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计量法实施细则》、《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计量检定人员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技术机构中,执行强制检定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检定、测试任务的计量检定人员 |
| 办理条件 | 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专(含高中)或相当于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连续从事计量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并具备6个月以上本项目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的计量法律、法规以及计量专业知识; 4、熟练掌握所从事项目的计量检定规程等有关知识和操作技能。 5、经有关组织机构依照计量检定中考核则等要求考核合格。 通过计量行政部门组织的计量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三项考试。 |
| 办理手续 | (1) 计量检定员资格申请表一份 (2) 首次申请计量检定员资格需提交本人1寸证件照片1张及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 增项和复核人员需提交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4) 提交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考试核发的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一份。 |
| 办理流程 | 许可程序: 1.计量检定人员向计量行政部门提交计量检定员申请表及有关材料。 2.有关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受理申请;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发送不受理通知书。 3.计量行政部门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考试结果进行核准。 4.考试合格且符合规定的,签发计量检定员证书;考试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发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
| 办理时限 | (1)有关计量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 (2)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出审批结果,确定批准与否。 (3)批准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计量检定员证。 计量检定员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计量检定活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提出复核换证申请。 |
| 费用情况 | 收费根据发改价格[2008]74号文件执行。 计量检定员考核:基础理论:30元/项,专业理论:80元/项,操作技能:200元/项,证书费:10元/证。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办公日 |
| 联系电话 | 0813-2205118 |
| 监督电话 |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质监局计量与认证科 三台寺路7号 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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