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的船员上岗。 《内河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六条凡在内河散装液体货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完成内河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并取得适用于内河散装液体货船的《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五条凡在内河客船上任职的船员,必须完成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并取得《内河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和发证办法》第五条凡在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上任职的船长及甲板部船员,必须完成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并取得《内河载运包装危险货物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自然人 |
| 办理条件 | 1、已按规定取得船员服务薄; 2、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符 合船员体检标准; 3、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4、已完成相应的专业、特殊培训,并按规定通过海事 机构的考试、考核。 |
| 办理手续 | 1、《内河船舶船员特殊培训、考试、发证(审验)申请表》(附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2、船员服务薄; 3、身份证明; 4、体格检查表; 5、学历证明; 6、考试成绩通知单。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批)→办理证书 |
| 办理时限 | 考试合格后20日 |
| 费用情况 |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关于调整水上安全监督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川交生[1993]263号) 收费标准:理论考试、实际操作考试费共160元,证书工本费10元/本,培训费、资料费按当年收费许可证审核标准收取。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安全船检科,0813-8107034 |
| 监督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办公室,0813-8105644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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