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船员经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其中客船和载运危险货物船舶的船员还应当经相应的特殊培训,并经海事管理机构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严禁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书的船员上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自然人 |
| 办理条件 | 1、年龄已满18周岁且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2、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3、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 4、具备《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规定的文化程度; 5、按规定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簿》和符合《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安全记录良好; 6、按照《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发证规则》规定参加适任考试并合格。 |
| 办理手续 | 1、《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2、《船员体格检查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船员服务簿》有效期复印件; 5、4张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6、若升等级交“职务适任证书”原件; 7、有关证明(如培训、遗失、毁损报告、船员考试成绩通知单、学历证明等)。 |
| 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批)→办理证书 |
| 办理时限 | 考试合格后20日 |
| 费用情况 | 收费依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船员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1]2717号) 收费标准:证书工本费10元/本,理论考试费100元,现场考试费100元,补考减半收取考试费;培训费按当年收费许可证审核标准收取。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安全船检科,0813-8107034 |
| 监督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办公室,0813-8105644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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