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依据 | 《四川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船员应经过安全、技能培训合格后持《船员服务簿》上岗。……”三十八条“船员的培训、考试由航务管理机构按国家规定组织实施。……” |
| 办理对象及范围 | 自然人 |
| 办理条件 | 1、满足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3、完成规定的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并通过海事机构的 考试或者考核。 |
| 办理手续 |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船员服务薄申请表(乡镇政府、区县海事处签字盖章);3、海事机构考试或者考核合格证明 4、2张近期直边正面二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5、他有关资料(培训证明、学历证明、遗失公告等)6、申请《船员服务簿》损坏补发者应交回被损证书。 |
| 办理流程 | 1、申请人到所属辖区的地方海事处领取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加盖地方海事处公章。 2、到市政府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申办服务簿。 3、海事局审核合格后,签发服务簿。 4、到政府服务中心窗口领取服务簿。 |
| 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 费用情况 | 收费依据:川交生[1993]263号 收费标准:10元/本 |
| 附件(表格) | |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
| 联系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安全船检科,0813-8107034 |
| 监督电话 | 自贡市海事(航务)局办公室,0813-8105644 |
| 办理地点、邮编 | 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6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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