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公开信息范围为全社会。
(二)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g.gov.cn);
2.各行政机关编印的《办事指南》等刊物;
3.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设置的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日。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自贡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政府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市政府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办公室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申请。按照申请内容交办各行政机关审查。
1.市政府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内。
办公地址:自贡市人民政府大楼。
受理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0813—8201359
邮政编码:643000
2.涉及专业和业务信息公开也可直接向各行政机关申请,各行政机关审查后答复。
(二)公开程序。
1.提出申请。
推荐网上填写《自贡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下载附件电子版本。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申请处理
收到《申请表》后,市政府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办公室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受理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受理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人提出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操作流程可以参见下图: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监察纪检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市政府政务公开联系会议办公室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受理机关违反《四川省政务公开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