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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
公共服务项目 【浏览字号:   来源:自贡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


事项依据 《自贡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64号令,《自贡市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工作实施意见》自府办发〔2007〕58号
办理对象及范围 1、自贡市城区的城镇户籍的常住居民住房困难户;2、家庭人均收入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并连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6个月以上;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以下;4、未享受房改;5、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办理条件 经房管局和民政部门组成的审核小组审核。
办理手续 1、书面申请;2、低保证;3、户口簿及家庭成员身份证;4、房产证明;5、租赁证明;6、婚姻证明;7、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初审→公示→登记→终审
办理时限 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办理时间为每年4-5月。
费用情况 不收费
附件(表格)
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 0813-2202334
监督电话 0813-2208943
办理地点、邮编 自贡市檀木林街143号,邮编: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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