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表》的通知
来源: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类别:市政府其他文件发布时间:2023-04-27阅读:
自府办发〔2023〕1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自贡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表》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自贡市贯彻落实《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分工表
序号 具体措施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一、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一)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1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持续深化营商环境对标创新行动,开展民营企业营商环境提升行动。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2 组织协调市级部门做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  
3 强化对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的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力度,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推广“制惠贷”“园保贷”“天府科创贷”。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工作局、市税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自贡银保监分局  
4 积极参与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天府微创园”创建,健全完善四级创业平台体系,扶持更多小微企业成长发展。 持续推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 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和告知承诺制,深入推进“信易贷”工作。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人行市中心支行  
6 全面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逐步取消增值税发票税控设备。 持续推进 市税务局  
7 全面推广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单保函应用,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 2023年12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8 做实惠企政策专门窗口,持续推动惠企政策资金“一窗兑现”。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9 开展12345政务服务热线助企纾困专项行动,推动各级组建助企服务提速处置工作小组,对涉企问题单独提取、快速反馈,建立政务热线助企服务联动督查机制,对企业诉求办理情况不定期开展抽查检查。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0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加强对妨碍统一市场、不正当竞争等问题的整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11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持续清理和废止含市场准入限制和阻碍参与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探索构建与全国统一大市场相适应的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12 加快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交易、支付全流程电子化。 持续推进 市财政局  
13 积极做好与省级一体化平台对接使用工作,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转型行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14 依托“12345”“12315”等平台渠道,及时处理回应涉公平竞争问题的投诉举报。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三)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15 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编制各级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 2023年6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  
16 对落实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账款强制披露制度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整治未将拖欠信息列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的情况。 2023年12月底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17 开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为集中治理,严厉打击虚报还款金额、将无分歧欠款做成有争议欠款、增设额外还款条件或以不签合同、不开发票、不验收、未完成审计等方式变相拖欠的行为。 2023年12月底前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8 探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推动政府诚信履约。 2023年12月底前 市法院、市司法局  
(四)优化外资外贸服务。
19 深入开展外商投资服务专项行动,优化市、区县协调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解决企业困难诉求力度。 持续推进 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  
20 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审核平均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 2023年12月底前 市税务局  
二、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五)拓展“一网通办”范围。
21 根据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实现100个事项“秒批秒办”、100个事项“一证一照办”、50个事项“零材料办”、50个事项“省内通办”。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22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升级优化“天府通办”手机移动端,上线县级分站点,推动本地高频应用接入分站点。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23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统筹建好“一网通办”“一网监管”“一网公开”“一网协同”专区。 持续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  
24 积极创建省级“互联网+政务服务”示范县,促进县域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提升。 持续推进 各区县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25 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对已实现的“一件事”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交叉核验,实现办理相关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供给精准匹配。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26 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与110、119、122等紧急热线的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事项落地常态化核查机制,及时查找解决实际办事过程中的“中梗阻”问题。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  
(六)强化政务数据支撑保障能力。
27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开展政务数据共享三年行动,更新发布市级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2023年版)。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28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等应用,6月底前实现电子材料智能匹配办事申请材料;12月底前实现省内自建系统签发的高频电子证照共享互认和“免提交”,政府侧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等全面加盖电子印章。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29 全面推广应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 2023年12月底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0 持续开展“免申即享”服务,实现惠企利民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兑现;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天府通办”移动端,建立“一网通办”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收集机制。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七)推进政务服务线下线上融合发展。
31 坚持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兼顾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需求,推进适老化改造和服务升级。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2 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修订完善运行制度,结合我市实际优化窗口设置,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实现业务办理的高效协同。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3 开展2个省级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和园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2023年12月底前 沿滩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34 探索“人工智能(AI)+政务服务”能力建设,优化企业群众线上线下办事全过程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5 依托各地“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健全常态化投诉反映机制,及时解决线上线下办事标准不同、企业群众不能自主选择办事渠道以及未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等问题。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八)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36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清单化管理,动态调整并公布自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2023年11月底前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  
37 严格按照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实施审批,积极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8 规范许可办事指南,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线上线下审批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39 清理无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 2023年12月底前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九)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40 进一步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机制一流程一系统”,强化分级协调、优化并联办理,落实好重要项目用地、规划、环境评价、施工许可、水土保持等方面审批改革举措,推动竣工项目投产达效、在建项目快建多投、新建项目早开快投、储备项目接续早投。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  
41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区域评估”“多规合一”“多测合一”。 持续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区县政府  
42 深化“证照分离”改革,优化数据共享方式,强化数据共享质量,进一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数据精准推送和反馈。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十)推进其他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43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有序推进其他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 持续推进 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44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进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全面标准化。 持续推进 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残联、市民政局  
四、不断提升政府监管效能
(十一)健全新型监管机制。
45 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助力市场主体转型发展。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46 在工程建设、消防安全、统计、金融、税费管理、进出口、生态环境、劳动保障、医疗保障、医药招标采购、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标准,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持续推进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自贡海关、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
47 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危险化学品、燃气、特种设备、建筑工程质量、非法金融活动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重点领域及新兴领域中涉及多部门监管的事项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机制。 2023年12月底前 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公安局  
48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探索推进“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实施综合监管“一业一册”告知制度,一类事项制定一册合规经营指南,一次性告知市场主体合规经营要求。 2023年12月底前 行业主管部门  
(十三)规范执法监管行为。
49 开展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行政处罚内容专项清理,全面推行监管执法“一目录、五清单”(分类检查事项目录,不予、免予、减轻、从轻、从重处罚清单)。 2023年12月底前 市司法局  
50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禁动用执法力量干预经济纠纷,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问题整改。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市公安局  
(十四)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监管。
51 重点查处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违规收费、利用行业特殊地位强制收费等行为;严厉查处水电气领域乱收费,着重加强售电环节价格监管。 2023年12月底前 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52 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健全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2023年12月底前 市应急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53 持续推动医疗“三监管”(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工作,开展问题核查和责任追究。 持续推进 市卫生健康委  
54 实行生态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持续推进 市生态环境局  
55 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抢注等行为,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快速协同保护体系。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  
五、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
(十五)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一体化。
56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聚焦新生儿出生、员工录用、灵活就业、职工退休、就医、婚育等高频应用场景,推动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免证办”事项实现“川渝通办”。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57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有序推进高频电子证照互认共享和跨区域应用。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58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动川渝基本养老保险全险种关系转移网上办理,转移资金定期结算,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持续推进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59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审批结果互认”。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十六)协同推进市场准入一体化。
60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完善市场准入“异地同标”便利化服务机制。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61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在川渝两省市探索市场主体跨区域迁移“无障碍一次办”;统一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实名身份信息采集和认证,推动实现认证数据共享互认;深化营业执照异地“办、发、领”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川渝开放合作区”虚拟地址注册登记,对住所(经营场所)采用“川渝开放合作区+实际生产经营地址”的方式予以登记,助推企业在川渝两地一处设立、财税共享。 持续推进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62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合作,推动实现重大公共资源项目信息互挂、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十七)协同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
63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在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施川渝跨区域综合监管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源头追溯、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查、执法联动、执法互认等机制,畅通川渝地区违法线索移送渠道。 持续推进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64 按照省上统一部署,推动信用体系协同发展,共同开发信用应用场景,实现守信激励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享互认。 持续推进 市发展改革委  
65 推进川渝两地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互联互通。 持续推进 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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