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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全市8700名新生儿提供先天性心脏病免费筛查(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持续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新增200个普惠性托位(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新建、改扩建3所公办幼儿园,有效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四)保障1.31万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顺利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五)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5800名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减免保教费(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六)为家庭经济困难的9600名普通高中学生按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七)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促进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脱贫人口就业5.546万人(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稳步提高全市215万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九)为243.03万名常住居民免费提供 12 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7100名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免费提供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服务及指导、心理支持和就诊转诊建议等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为4.27万名农村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十一)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落实好国家养老保险政策,确保82.36万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改造101张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增强县级失能失智老年养护院和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功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三)建设1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的助餐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四)为1.71万名 65 岁及以上城乡独居老年人免费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五)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68个,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150部,持续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六)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为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保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七)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10元、80元(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十八)免费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2万人次、法律援助案件服务0.11万件(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十九)打造集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园、文化广场和安全标准化企业、应急救援队伍等于一体的省级安全乡镇(街道)1个,增强基层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二十)对全市1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对15户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进行避险搬迁安置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十一)加大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力度,省级食品抽检数量不少于765批次,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时处置,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免费开放公共图书馆7个、文化馆7个、美术馆7个、综合文化站(中心)99个、博物馆和纪念馆7个,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不少于 17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体育需求(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 (二十三)新建和改建农村公路276公里,同步完善安全生命防护设施,提高道路互联互通水平(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四)新建和改造机电提灌站83个,助力农民稳产增收 (二十五)开展乡村水务百县建设行动,推进第三批示范县建设,新建农村供水工程1处,提高1.5万人的饮用水质量(责任单位:市水务局) (二十六)提升农村地区通信网络质量,新建 5G 基站8个(责任单位:市通信办) (二十七)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完成31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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