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重点领域公开和五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8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
一、概述
2016年,市财政局认真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系列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问题,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政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的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和职能、公示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政府采购等各类细目。本年度,我局通过市政府网站、财政网、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编制并发布的主动公开目录信息共1954条。
三、重点领域公开和五公开情况
(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一是推进政府预决算公开。2016年3月15日,我局将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自贡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相关报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2016年9月13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贡市2015年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
二是推进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我局于2016年3月16日印发《关于批复2016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自财预〔2016〕5号)文件,在批复市级部门预算的同时,要求各部门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于预算批复20日内公开本部门2016年部门预算。78个市级部门均按规定时限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
三是及时公开自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调整预算。按照规定时限,分别于2016年9月13日和11月13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自贡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相关报表和自贡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及附表。
(二)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要求,对省财政厅公布的2016年政府性基金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与此同时,督促各涉企收费单位提高涉企收费透明度,按照"醒目、固定、长期"的要求,将单位名称、收费项目及性质、收费标准、计价单位、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可收或禁收范围)、投诉电话等以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公示牌、公示栏和公示墙等进行了公示,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通过电子屏的形式将所有收费项目及政策依据进行了公示。
(三)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2016年,全市共有40个项目进入全省PPP项目库,总投资379.13亿元,其中执行库项目4个,总投资34.65亿元。项目信息均已通过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
www.cpppc.org)对外公开发布。
(四)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降费信息公开。2016年以来,为将中、省免征、取消等涉企收费政策落到实处,及时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 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6〕35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四川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目录清单的通知》(川财综〔2016〕36号)等相关文件,其中新公布的政府性基金项目共20项,比2015年政府性基金目录减少2项。新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收费目录清单共54项,比2015年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收费目录减少10项。新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共74项,比2015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10项;
二是推进减税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营改增改革、资源税改革、科技孵化器企业等各项减税政策,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市财税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税收优惠和各类减免税政策,2016年1-12月减免税收13.37亿元,并及时在四川党政网.自贡门户网站进行了登载报道;充分运用"互联网+"形式进行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税企QQ群等载体,加大税收优惠及减免税政策的内容、减免条件、管理方式、办税程序及纳税申报的宣传答疑,确保政策宣传及时到位。
(五)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全面依法公开,2016年已公开1769条信息,包括采购文件、采购预算、采购方案、采购产品的需求及配置、评审情况、中标供应商、中标产品及价格、质疑答复、采购方案论证、投诉处理、进口产品论证、单一来源公示等政府采购内容,这些内容在不同阶段和环节均已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信函方式申请的,涉及财政资金类信息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同意公开答复1宗。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6年,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关心和指导下,在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理解和支持下,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充分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办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考核机制。2016年,我局共承办各类人大建议、政协提案9件,其中,人大建议4件,政协提案5件。在办件过程中,对9件建议、提案作了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人,并督促经办科室积极与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进行面对面沟通,深入了解代表们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所要表达的意愿,明确办理方向,主动提前将办理结果送达代表和委员,对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或提案,积极与他们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工作,按时办结率、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八、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存在公开载体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公开时间不够及时等问题。2017年,市财政局将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做好政府集约化网站维护设置工作,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沟通对接报送工作,不断增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兴媒介,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二)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密切关注社会舆论热点,积极把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政府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做好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主动学习信息公开先进单位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局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