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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历史书写研究
来源:自贡市地方志办类别:理论研究发布时间:2024-10-28阅读:
明清《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历史书写研究
王雨辰 刘和富
      提要:明清时期《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历史书写呈现出不同的时代特色。明嘉靖朝特点是尊其事功,略其思想。至万历朝时,记载数量增长,阳明学思想地位提升。清康熙朝突出平藩伟绩,对阳明学说褒贬并存。乾隆朝详记平乱事功,强调朱学正统。至晚清时期,调和朱王学说,重建儒学统治。明清《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历史书写受官方意识形态、编者学术倾向等因素影响,总体而言,对王阳明事功或学术思想记载呈递增趋势,王阳明与阳明学在府志中的地位亦逐渐提升。在《南安府志》编纂者建构下,“阳明过化之地”与“周程传道之乡”共同成为南安府的文化标签。
      关键词:明清时期;王阳明;《南安府志》;历史书写 
      近年来,在社会文化史的视角下,将方志文本形成过程视为地方历史文化进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挖掘方志形成过程背后的社会文化因素已成为方志研究的一个热点方向。明清时期的《南安府志》现存有嘉靖十五年(1536)、万历三十七年(1609)、康熙十二年(1673)、康熙四十九年、乾隆三十三年(1678)、同治七年(1868)、光绪元年(1875)7部。每部府志均较为详细地叙述了南安府地区的风土人情,若按照时间顺序纵向对比来看,南安府地区历史变迁过程也跃然纸上。同时该地为王阳明重要的建功立业之地,更是王阳明逝世之地,王阳明在南安府地区的影响力不可小觑,明清历修《南安府志》留下大量有关王阳明的记载。但同时,南安府地区也是“周程过化之地”,府志纂修者时时不忘以此标榜。理学与心学,这两种在中国思想史上非常重要且对立的哲学思想派别在《南安府志》中如何书写,这是值得探究讨论的问题。本文以明清《南安府志》关于王阳明的历史书写进行研究,试图梳理出历修《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历史书写呈现的差异性以及分析造成这种差异性的原因,进而探索府志背后所呈现出的南安府地区历史文化发展进程。笔者对明清《南安府志》爬梳王阳明相关史料并进行分类整理。

一、嘉靖府志:详载平乱事功,略写学术思想

      明清《南安府志》已有前人进行过研究,明朝曾在明初、景泰、成化、正德、嘉靖、万历年间编修过《南安府志》,其中现存嘉靖十五年《南安府志》与万历三十七年《重修南安府志》两部。清朝除道光十七年(1837)《南安府志》仅存后跋外,其他府志均存于世。幸运的是,明代现存的这两部府志同时也是王阳明建功立言时期(考取进士至逝世时间为弘治十二年至嘉靖七年,即1499—1528年)之后编成,对王阳明的记载数量篇幅理应为明朝之最。
      嘉靖《南安府志》由大庾人、“前总督漕运、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刘节担任主纂。虽然后世对这部府志基本持肯定态度,但刘节在编纂时还是将个人的私心隐入府志之中,这在书中多处得以体现。
      有关王阳明在府志的记载主要分布在《世历纪》《地理志》《秩祀志》《建置志》《经略志》《食货志》《崇表志》《艺文志》《宦迹传》,其特点为尊崇其事功,略写其思想学术成就。在事功方面,主要记载王阳明担任都御史至赣南地区平定横水、左溪、桶冈的流民武装叛乱;在平乱之后向朝廷申请批准建立崇义县以及迁移设立巡检司;南安府民众感恩王阳明平乱之德,在南安府及统辖各县为其建立生祠这3件事。3件事情一脉相承,可以体现出王阳明对叛乱平定后如何使该地民众安居乐业的思考。《茶寮碑》中“兵唯凶器,不得已而后用”即是王阳明的平乱理念。而建立崇义县、迁建巡检司与讲学修文则为求安的手段,希望能够达到南赣地区长治久安的效果,民众建立生祠可以清楚地表现出当地百姓对王阳明的感恩之情和王阳明对南安府地区平乱求治的重要功绩。在《宦迹传》中还提到举兵勤王,平定宁王朱宸濠叛乱和总督两广平定广西思田之乱的事迹。总结来讲,府志对王阳明的事功记载较为全面与详实,以王阳明在南安府地区的事迹为重点,欲凸显王阳明对南安府地区贡献之大与民众对王阳明的感激思念之情。
      王阳明曾多次到过南安府,广西之乱平定后的归途更是逝世于南安府大庾县小溪驿。关于王阳明逝世地点,学界多认为是大庾县青龙铺,今将府志所言录此,以俟后之辩者云。王阳明对南安府具有特殊的意义,府志对王阳明事功方面的详细记录在情理之中。但王阳明同时是明代中期非常重要的思想家,他倡导“心学”,揭“致良知”,对儒学作出与程朱理学不同的解读与创新。以他命名的“陆王心学”同“程朱理学”同为理学的两大派别,影响深远。《南安府志》编纂者刘节仅比王阳明年幼四岁,又与其有所交往,且对其心学思想持认同态度,认为王阳明“而笃志于道,优入濂、洛之域;与支离空虚之学,实相凿枘”。他认为理应对其心学思想成就多着笔墨,但府志中涉及王阳明思想的记载却极为少见,甚至在《宦纪传》的记载中对王阳明生平进行系统性介绍,也只字未提其学术思想成就。这与府志中多处提到周敦颐、程颐、程颢的事迹、思想,宣扬南安府为“周、程传道之乡”形成强烈的对比。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首先,王阳明去世后,他的“心学”学说在嘉靖一朝受到压制。嘉靖七年(1528)十一月,王阳明平定思田之乱后,屡次上疏请归,却未得到朝廷应允。因预感自己身体将支撑不住,加上急于回到浙江与王畿等弟子相会论学,于是不等朝廷同意便开始返乡,最终卒于中途南安府。消息传到京师,嘉靖帝十分恼怒,认为“守仁擅离重任,甚非大臣事君之道”,下令吏部主持廷议,对王阳明的事功与学术进行评判,并对为王阳明上书辩护的给事中周廷做出象征性处罚“对品调外任”,以表自己的坚定态度。于是嘉靖八年二月八日,廷议将王阳明的事功与思想做出“盖棺定论”性质的评价。对所封“新建伯”爵位“免夺封爵”,对其“阳明学”学说“申禁邪说”。方志远对这次廷议做出了有保留地肯定其事功,彻底否定其学术的中肯评价。实际上,嘉靖帝对王阳明与阳明学说给出此等评价、做出这种反应是不难理解的。吕妙芬认为从大礼议及其他政治动向可以认识到嘉靖极度专制的倾向,时时注重表现自己的至高权威。而王阳明无论在为官不等朝廷调令便贸然离职回乡、亦或者聚徒讲学的行为极有可能已经被嘉靖视为凭借一套不同于官方统治意识形态学说,对高度集权的政治权威所产生的一种威胁。加之官僚体制内亦有不同政治派别的相互竞争,种种因素结合在一起,最终导致嘉靖七年之后王阳明与阳明学在嘉靖朝受到的不公。
      地方志的内容反映国家的政治要求和主流意识形态。嘉靖一朝,王阳明的学术思想被官方定义为“邪说”,自然禁止宣扬。虽然王阳明故交刘节主持编纂的嘉靖《南安府志》,将自己书写的对王阳明的学术思想持赞同态度的文章录入,似乎能看出明代编纂地方府志时有一定的自主性,不必在人对物评价上完全符合朝廷意志。但在府志其他文章中,对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记载与评论便难以找到踪迹。
      其次,府志编写时“阳明学”信奉者在朝廷影响力不足。嘉靖《南安府志》的作序时间为嘉靖十五年(1536)十二月,可以推测该部府志所记载内容均应早于嘉靖十六年。但在记录官员的《职官表》中却记载了《嘉靖府志》成书年份之后的数位南安知府的简要信息,最晚的一位是王廷榦,嘉靖三十二年(1553)担任南安知府。此时距王阳明逝世的嘉靖七年不久,信奉“阳明心学”的王阳明弟子与友人或尚未在朝廷入阁,或已经致仕归乡。此时于朝廷之上,“阳明心学”并未像明代后期那样形成巨大的影响力。如拜王阳明为师,担任过内阁首辅的方献夫于嘉靖十二年辞职回乡,在朝影响力已经极大削弱;而在嘉靖朝后期担任内阁首辅的王阳明再传弟子徐阶,在府志编纂之时还仅担任浙江按察司佥事一职,负责“提督学校”,在中央更是没有影响力可言。
      在官方对王阳明事功与学术思想做了批判定性的前提下,于朝廷上公开宣扬王阳明的学说已经不可能实现。虽然阳明后学不断在各地自发的开讲会、建书院,宣扬王阳明的“心学”思想,但在体现官方意识形态的府志中难以见到相关记载是无可非议的。作为方志修纂者主体的官绅团体,采用略写王阳明的学术思想而着重强调其事业功绩的书写方式,欲图构建出南安府地区在王阳明的治理下由盗贼肆虐、民不聊生之地向“勤于生业、市无乞丐”民风淳朴的地域文化形象转变,以反映王阳明为代表的官方力量对该地区治理的卓越成绩。

二、万历府志:心学影响力提升,融入地方文化形象构建

       万历三十七年由知府商文昭主持,聘请已被罢黜归乡的谭一召编纂的《重修南安府志》是南安府在明朝编纂的最后一部府志。该府志中王阳明相关的记载相比于嘉靖《南安府志》有明显不同,主要体现在包括其理学思想在内的相关记载数量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可以看出府志编纂者以王阳明作为构建南安府地区文化形象的一部分的努力。
      首先,王阳明在南安府地区平定流民动乱、平定动乱后奏请设立崇义县、在大庾县峰山里筑峰山城、平定宁王朱宸濠叛乱等事功被广泛记录于《政事纪》《建置志》《宦迹传》各卷之中,以凸显王阳明的治乱功绩。同时在《宦迹传》《人物传》《方伎传》中,皆有其他人跟随王阳明平乱有功而得以载入府志的记录。这是嘉靖府志中没有的,证明王阳明的事功在南安府获得官绅民众的进一步认可;府志的编纂者也借助南安府当地民众助其平乱的事迹,来彰显当地求治思安之情。
      其次,更大的变化体现在对其学术思想态度的转变上。府志中记载了多处对王阳明学说带有褒扬倾向的评价,这与嘉靖《南安府志》对王阳明学说尽量避免提及形成鲜明的对比。嘉靖《南安府志》主纂者刘节为官期间举荐阳明弟子王艮;左布政使刘寅致仕归乡后“偕邹守益、欧阳德辈,从王文成讲学通天岩”;受刘节与刘寅影响,刘节之子刘鲁、刘寅从弟刘宰“从理学,同受学王文成之门”,等等。这些南安府官绅阶层士人从学于王阳明或亲近阳明弟子的事迹记载于府志之中,可清楚地看出府志编纂者对王阳明心学思想的认可态度。王阳明生平记载,相比嘉靖《南安府志》对其学术思想成就只字未提,万历《南安府志》显著的变化便是增加“(王守仁)至赣之濓溪书院讲学,示良知之指”之语。这处记载既是王阳明“致良知”学说是在赣州提出的一处史料佐证,也是其学术思想成就得到府志编纂者认可的体现。发生这种变化的最主要原因,笔者认为是在府志编纂的万历朝中期,官方对阳明心学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同时阳明心学对朝廷的影响力相比于嘉靖时期已不可同日而语。
      嘉靖四十五年(1566),嘉靖帝朱厚熜驾崩,裕王朱载坖即位,第二年改年号隆庆。隆庆帝登基之初,就开始对王阳明进行从事功至学术上的全面“平反”工作,自此王阳明的功绩与学术思想摆脱掉嘉靖朝官方的压制,“王学”得以正名。具体过程为隆庆帝即位后赠王阳明为新建侯,赐谥号文成。次年又予袭伯爵,让王阳明之子王正亿实袭。需要指出的是,虽然王阳明的名誉在隆庆初年得到较为全面的恢复,与此同时进行的请求王阳明从祀孔庙的尝试却并不顺利。隆庆元年(1567)时给事中赵、御史周弘祖向朝廷请祀薛瑄,御史耿定向请祀王守仁。后户科给事中魏时亮请祀薛瑄、陈献章与王守仁3人并祀,均未能得到朝廷同意。在徐阶担任内阁首辅期间,对王阳明从祀的提议就未能通过,至高拱担任内阁首辅后这件事便更显飘浮不定。高拱对徐阶担任首辅时期官员聚会讲学的行为向来不赞成,对阳明学也没有表现出热心,故其也不可能主动地推进王阳明入祀的事件进程。
      至于万历十二年(1584)发生了有关王阳明是否应从祀孔庙的激烈争论,朱鸿林已对此有较为详尽的研究。在朝廷群臣对王阳明入祀意见不同且有明确反对者时,当时内阁首辅申时行对阳明学的态度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朝廷在位的高层官员对阳明学与王阳明本人是否认同,是其能否入祀孔庙的关键。而造成隆庆与万历朝阳明学影响力较嘉靖朝增大的原因,则与阳明后学在中央与地方积极活跃有密切关系。嘉靖中后期,王阳明的弟子和再传弟子逐渐应试科举,入朝为官,他们在任职时不断宣扬传播其师的学术思想,组织讲学会、修建阳明祠,使阳明心学影响力不断增大。随着这些阳明后学担任中央或地方官员,阳明心学的传播范围也在扩大。等到隆庆帝即位后,对阳明心学持赞同态度的官员耿定向等人便上疏请求对王阳明“功勋道德,宜膺殊恤”。在下吏部、礼部会议的过程中,时任吏部尚书、大学士的徐阶作为阳明后学,无疑对朝廷的决策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虽然在隆庆朝因反对者势力较大,王阳明从祀孔庙的提议未能实现,但随着万历朝阳明学的影响力更加巨大,在内阁首辅张居正逝世后,王阳明从祀孔庙的支持者已经占据优势地位,王阳明最终顺利从祀孔庙。以此作为标志,王阳明学术思想的崇高地位得到来自朝廷的承认。各地阳明学者借此次事件为契机,开始修复张居正主政时期被禁毁书院。陈彦敏指出包括天真书院、稽山书院等王门重镇在内的大量书院均在王阳明入祀孔庙后得到修复与修缮。依托书院作为主要讲学场所的阳明学者亦更加活跃,讲学之风再度兴起。
      之后的明晚期与清代,虽信奉“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的学者、官员虽多有争论,思想地位亦各有升降,甚至清康熙朝出现陆王罢祀的激烈争论。黄涛认为清代阳明学发展史上,雍正朝应作为关键的转折点,“一方面经过康熙后期的短暂衰落之后,阳明学此时已经出现了复兴的趋势,其后地位逐渐提升,直至晚清获得改良派与革命派的普遍认同。另一方面在传播方式上,由于雍正帝打击朋党的政治措施,而崇尚陆王学的李绂又成为雍正帝打击的对象,这使得讲学作为阳明学的一种传播方式,在长达一百五十年的时间内淡出了历史舞台”,但“陆王心学”大体上保持与“程朱理学”相当的地位。
      受到来自中央对阳明心学态度的转变,万历以及此后的《南安府志》中出现对王阳明学术思想方面的褒扬与贬低则更多的受府志编纂者个人思想倾向因素较多,但以王阳明作为构建南安府地区文化形象的一部分的意图,则不约而同地体现在府志之中。王阳明在任职南赣巡抚期间,对南安府礼乐风俗起到教化作用,这些记载较为广泛分布于万历《南安府志·礼乐志》各处。“又周子巾、东坡巾、阳明巾,自非讲德缀秇之人亦不许用,违者罪之。”可以看出府志的书写者将流行于当时的阳明巾佩戴权力视作南安德行高尚之人专属,已成为一个“文化符号”,王阳明与周敦颐、苏轼同对南安府有促礼乐、敦教化之功。而如刘寅、刘宰、刘鲁等官绅从学于王阳明的记载,则是南安府人才济济、文教兴盛的体现,故府志中有“国家文治极盛,吾郡有人焉”的欣慰自豪之语。

三、康熙府志:突出平藩伟绩,学说褒贬并存

       清代第一部《南安府志》为康熙十二年时由担任知府的辽宁清和人李世昌主持编纂的《重修南安府志》,康熙四十九年(1710),知府陈奕禧与同知迟维玺编成第二部康熙《南安府志》。康熙十二年《重修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记载多是对万历三十七年《重修南安府志》记载的删改,且总体变化不大。现存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为乾隆年间据康熙四十九年府志刻板增刻本,在原20卷后附加《艺文志附》1卷,该卷为雍正十年(1732)任南安知府的游绍安所附,卷首有:“《南安府志》修于康熙四十九年,逮余来阅二十二载矣。拟续订,力绌,未能。又虑积日久而无征也,爰将本任内所见诸文凡有关政治者刊附艺文之末,留备参考。”故可知此卷所收录诗赋文章皆为游绍安在任18年所见,实际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可以最晚体现乾隆初期对王阳明历史形象的书写。相较前志,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中对王阳明的记载大量增加,且出现对王阳明学术思想褒贬并存的记载。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当与清初的社会背景与编纂者个人学术思想倾向有关。
      因明清鼎革时的兵灾,作为编纂新府志参考用的南安府旧志仅寻得一本,且存在篇章散佚情况,故在编纂康熙十二年《重修南安府志》时,李世昌“《郡县》《山川》《名号》《名公》《巨卿》《节孝》《遗烈》,谨仍旧志所载。至于古今建革举废,有昔无而今有者增之;有昔有而今无者删之,非敢以己意擅为去取”。但该府志对王阳明的记载相较于前志则有所删减,如《地舆纪·山川》中对巾子石的记载,编纂者将万历《南安府志》中“正德间,都御史王文成令采绐勤王兵,因又名□子石”删减不录,这可能与编纂者“修志之要,在考乎旧,不泥乎旧。非广咨博采,则一人之闻见易域;非殚精核实,则众口之淆沓失真。博以求之,实以研之”的编纂府志理念有关,认为巾子石与王阳明的关联不能证实而选择谨慎对待,弃用不录。相似情况还在《建置上》峰山城,《人物纪》刘寅、刘宰、刘鲁的记载里有所体现。
      这种情况至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时出现巨大变化。该志对于王阳明的记载,无论是对其事功的赞扬尊崇还是对其心学思想的褒贬,均广泛遍布于《建置志》《祠祀志》《宦绩志》《人物志》《事考志》《艺文志》等各卷;在事功记载方面,主要分为平定赣闽粤三省流民动乱、讨伐宁王朱宸濠叛乱、设立学校,开坛讲学,振兴南安府文教三件事。相比于前志详写其平定流民动乱,略写其讨伐宁王叛乱的特征,该志对于王阳明讨伐宁王事迹的记载大量增加,对比前志对王阳明的生平记载,区别最为直观。
      嘉靖《南安府志》对王阳明讨伐宁王叛乱的记载仅一句带过:“逆濠变,起举兵勤王,有奇功。”对其平定流民动乱的事迹则更为详细:“申严纪律,兵威大振,提兵亲剿河贼。南安横水贼谢志山称上,调集官兵亲抵巢穴,擒斩俘获无算,地方宁谧。”万历《南安府志》对平定宁王之事记载也极为简略:“后宁藩逆节,着遂率所教练之兵,同吉、赣兵平之。”对平定流民的记载为:“郡中有桶冈峒、茶寮,□有安插饥民,号曰‘畲人’。□掠屿岭外,三浰为声援,不可化诲。遂督兵剿之,立崇义县治。”同样更为详细。康熙十二年《重修南安府志》则沿用万历府志所载。可见前志编纂者相比于讨伐宁王叛乱的功绩,更多的是将笔墨着重于跟南安地区有直接联系的平定流民动乱之事上,这是符合常理的。但在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中,编纂者对王阳明讨伐宁王叛乱一事的描写变得十分详细:“宸濠反,公适勘闽事,道经丰城。闻变,急走小舸反赣。至吉安,知府伍文定迎入,谋起兵讨贼。密遗谍四出,执牌宣言京省各处大兵旦夕至,濠迟回半月,乃出南昌。而公兵力已具,誓师樟树镇,声罪致伐,进兵攻破南昌。留二日,发兵蹑濠后。濠在安庆,闻之,解围自救。公迎战樵舍,用火攻,遂擒濠及李士实、刘养正等。”与此相对的对于平定流民动乱的记载:“门置二匦曰:‘求通民情,愿闻己过。’民间严行保甲法,选材官力士,教以技艺,汰诸县机兵,以其佣直募新民之任战者,首击破南靖贼于象湖山,奏设平和县,乃请提督军务,兵威益振。于是剿横水、捣左溪夷于桶冈,于郡设县曰‘崇义’。又覆三浰巨寇,百千豺虎之区,一一次第荡平。”总体来看两者篇幅相差无几,与前志形成鲜明对比。笔者认为出现这种转变的原因,应与康熙年间发生的“三藩之乱”有很大关系。
      自康熙十二年末至康熙二十年,平西王吴三桂、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精忠三位藩王发动声势浩大的反清战争。包括江西在内的十几个省均受牵连,虽经过8年之久终被清廷平定,但无可避免地给交战地区留下严重的创伤。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在多处留有“三藩之乱”导致南安府地区动乱的记载:“而南安郡之志,自丙辰兵燹,荡毁无遗。”“康熙十三年甲寅,云藩吴三桂反,上犹流寓广人余贤何兴乘机作乱,聚众石溪岗,杀掠营前等处,又各据山寨流劫,四邑震惊。”甚至因叛军势大,出现“满汉官兵势不能支,遂与郡守张显仁、参将宣成功弃城,奔驻南康屯扎。居民四散,两城皆空,贼进据空城,遣兵各山招徕百姓,设官分职,盘踞半载”。虽编纂原版本《南安府志》时,距离“三藩之乱”已经过去近30年时间,但足以看到府志编纂者对此事仍印象深刻,难以忘怀。在这种背景下,府志中对王阳明平定流民动乱与讨伐叛藩宁王朱宸濠叛乱的事迹均着重记载,体现出府志编纂者希望国家安定、地方安宁,民众得以安居乐业的愿景。
      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相比于前志,对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记载篇幅大量增加,且对其心学思想评价褒贬不一两个特点。在原版本府志《艺文志》与游绍安所附《艺文志附》中,增录侯峒曾、王谦、游绍安、章振蕚、钟一诚等地方官员和士绅所写的褒扬王阳明学术思想的文章,文章称赞王阳明致良知学说传承理学、续接道统,“以三百年后名儒,上接瓣香”,使得南安府文教昌盛,成为“理学渊薮”之地。文章往往将王阳明与宋代理学家周敦颐、程颐、程颢相提并论,认为他们均有“薪传”圣人孔子学说之功。在文章作者笔下,凭借在此地驻足的4位理学家的传道事迹,南安府实现了由“古在荒服,文教洽于民也难”到“章南人士顾蒸蒸有邹鲁风,入其里,诵弘声相属者”的文教风气转变。编纂者的目的是想要借助“文成王公讲学于南、赣之间”的事迹,体现南安府士人深受包括阳明心学在内的理学思想惠泽,“风俗为之一振”,使“阳明过化之地”与“周、程传道之乡”成为南安府的文化标签,塑造出“南安一郡,周程雅化、文成余泽,至今不泯。深入人心,风俗未漓”理学文化氛围深厚的地区形象。
      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艺文志附》收录对王阳明学术思想持赞扬与批判态度的诗文,对阳明心学的褒贬均体现在其中,这是该志的另一个特点。游绍安作为南安知府,将同为闽人来此任大庾县令的余光璧文章大量收录进府志。余光璧作品中,有一首诗对于周程理学与阳明心学分别进行评论:“《问梅》集诗其余事,《濂洛论语》终成编。此间理学久绝响,百年仅见得真诠。”“濂洛一堂道源远,薪尽火传一再燃。”他毫不吝啬对周敦颐与二程思想学说的称赞,认为濂学、洛学传承理学,“薪尽火传”,功不可没。“后来讲学标异帜,良知说颇近于禅。”但论及阳明心学,其态度却大相径庭,特别是认为良知学说近于禅学,这是程朱理学思想家攻击阳明心学的常用理由,也是王阳明本人所极力否认的。阳明弟子郑德夫还没有向王阳明拜师时,听闻士人议论阳明学是禅学,“则又姑与就阳明子,亲听其说焉。盖旬有九日,而后释然于阳明子之学非禅也,始具弟子之礼师事之”。余诗此处似证余光璧褒扬程朱理学、贬低陆王心学的思想倾向。

四、乾隆府志:详写平乱事功,强调朱学正统

      乾隆三十三年(1768)《南安府志》对王阳明事功记载篇幅进一步增多,新收录多篇王阳明在南赣平定流民动乱时上奏朝廷的奏章,体现出王阳明的地位在《南安府志》中进一步提升。对其学术思想方面的记载,则出现在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的原有文章中进行删减的现象。可能的原因,笔者认为是府志编纂者虽对姚江之学持肯定态度,但认为姚江心学终非理学正统,故府志中呈现出以程朱理学为正统,陆王心学为次的倾向,这也是府志编纂者的个人学术思想倾向影响府志编纂的体现。
       乾隆三十三年《南安府志》对于王阳明的记载分布非常广,主要集中在卷3《城池》《公署》、卷4《庙学》、卷5《典祀》、卷6《古迹》、卷11《名宦》、卷12《宦迹》《儒林》《死事》、卷13《武略》、卷15至20《艺文》以及卷21《杂志》等。该志新录文章多为王阳明任职南赣巡抚时上奏朝廷、与时任兵部尚书的王琼的公务交流信函与为维系地方稳定而采取措施的告示。其中,卷19《艺文五》收录的10篇文章全部为王阳明的奏疏,内容包括讨论如何解决平定流民动乱所需的人力财力问题、出兵平定流民动乱的过程、上奏捷音、战果以及动乱平定后的处置措施;卷20《艺文六》中《书》《公移》《规条》,王阳明作品也占绝大部分,府志编纂者对王阳明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之所以收录数量如此众多的王阳明作品,府志《凡例十六则》给出两个原因:“《先哲传》作则又以人重,如王文成诸疏牒,非独桐乡之爱宜然,亦寄前事不忘之意。”文中“桐乡之爱”典故出自西汉循吏朱邑,他在担任桐乡啬夫时因秉公办事、不贪钱财获得吏民爱戴。《南安府志》编纂者认为王阳明担任南赣巡抚期间,因对南赣地区有平动乱、兴文教之功,得到当地民众的敬爱,且新录的奏章、书信、公文等均包含有对当时南赣地区历史的记录,录进府志之中,有前事不忘之意,合情合理。
       关于府志中对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评价,府志编纂者多在前志基础上加以删减。对比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变化最为直观。乾隆府志的王阳明生平记载相较于康熙府志,删减较多,如“公之学,以致良知为宗旨,其教盛于江西,用兵如神,筹画精密,对客笑谈,万众遄集”,就被府志编纂者删除。王阳明征讨宁王叛乱的描述也被删除。可见在府志编纂者眼中,其学术思想与平定宁王事迹的重要性要逊于其对南赣地区的治理。卷12《儒林》中,编纂者在历述南安府地区儒士的同时,也表达出自己对于各个学派的看法:“曾惟鲁从黄勉斋游;黄显明远承朱子之绪,师承最正。余或学于新会;学于姚江;或周旋邹、湛、罗之门,此其所见,岂复在词章声誉间哉?”可以看出,编纂者将王阳明及其后学邹守益、罗洪先的学说放在与陈献章、湛若水的学说同等位置,相比于朱熹理学均非正统。总体看来,乾隆三十三年《南安府志》有关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记载多承袭前志,有少量删减,但未有较大变化。

五、晚清府志:调和朱王学说,重建儒学统治

       同治二年(1863),黄鸣珂来任南安知府,南安受到太平天国石达开进攻,此事过后,黄见南安前志多毁于兵灾,于是担任起续修府志的重任。但连绵战火分散了知府的大部分精力,直到同治五年,黄鸣珂邀请其友石景芬担任府志主纂,同治六年正式开始编修。修志工程开始3个月后,石景芬因军务求去。为了使府志编纂不中途而废,黄鸣珂又聘请徐福炘担任主纂,最终得以成书。该部府志成书于同治七年,距太平天国政权覆灭不久,石景芬更是曾亲自率军与太平军作战,故该府志无论对王阳明形象的构建、王阳明学术思想的评价,均体现出当时的时代特征。
      相比于乾隆府志,同治《南安府志》对王阳明的记载有较大篇幅的增加。纵观从明至清历修《南安府志》,该志内容经过前志记载的积累,篇幅已是所有府志之最。同样王阳明其人在同治府志之中的地位,也被编纂者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黄鸣珂本人对王阳明仰慕之情在府志多处有所体现,认为王阳明有大功于南安,理应百世享受南安府百姓祭祀:“王文成公祠前志虽有其名,核其实,庙与地俱无可考。知府黄鸣珂慨然曰:‘此地为阳明先生建节之地,且为先先告终之地。况平桶冈、平横水,此地方成乐土。百世祀之,不亦宜乎!’爰与绅者谋于考棚之左,得公地数亩,建祠南康。属捐八十金,工料费约千金,皆大庾县城乡捐资办理。”除黄鸣珂外,范泰恒、王泉之、朱玺等所作文章,金德瑛、吴锡麒、戴第元、李如筠、杨豫成等所作诗词,均被府志编纂者大量收入府志中。这些文章诗词对王阳明建立事功的记载,多集中于平定南赣地区流民动乱方面。府志编纂者之所以如此重视与推崇王阳明的平乱功绩,当与同治前期尚存的太平天国政权有关。
       太平天国运动存在的14年中,南安府地区深受影响。“(咸丰)十年,发逆自湖南回窜南安,越小梅关趋信丰;八月,发逆又自湖南出大庾,经小梅关犯信丰;十一月,发逆又自湖南扰崇义,出大庾池江,由杨柳坑长驱信丰,大掠而过,地方颠沛流离,民不堪命。”此类记载遍布同治府志之中,仅南安府下辖的崇义一县,“义民荷戈执殳,婴锋刃,冒矢石,慷慨有横草之志,转战六十余次,阵亡在南安者二百有九人;在崇义者六百有五人,其绅民妇女,遇害不屈死者一千一十有八人,至于荒僻山村,血雨腥风,零落于涧花溪草间,无所采访,又不知凡几”。可以看出战争给南安府地区带来严重的创伤。而王阳明平定流民武装动乱,为南赣地区带来安定的事迹,与支持清政权的府志编纂者所期盼的清军得胜,使南安府地区结束兵乱之苦的愿景相一致。笔者认为这是王阳明的事功在同治七年《重修南安府志》中受到空前重视与赞扬的主要原因。
       而大量收录对王阳明心学持褒扬态度的诗文与出现调和心学理学倾向的文章,是同治府志在王阳明学术思想方面呈现出的两个特点。与乾隆府志中将朱子学说列为正统、阳明学说位列次之的特点不同,同治南安府志中阳明心学地位明显提高,具体表现是新增数篇推崇阳明学说的诗文。这些诗文作者在文章中极力称赞阳明学:“阳明先生救人心以学;济万民以功”,“大道兼兵法,良知亦圣功”,认为阳明心学有挽救人心的功效。府志中阳明心学地位提升的原因,当与清末时陆王心学开始复苏有较大关系。史革新指出,陆王心学特别是王学,经历明代中后期兴盛,至清代后长期受到压抑,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晚清时期。而嘉道年间至中日甲午战争前的同光年间,则是陆王心学开始走向兴盛的复苏时期,其复苏表现为王阳明的著作开始被士人刊刻,在具有王学传统的省份如江西、浙江、湖南等地开始逐渐流行。同治府志中王阳明学说地位的提高,除府志编纂者可能具有王学学术倾向外,受到当时社会王学复苏影响也应为原因之一。
       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中死去的江西南丰县人吴嘉宾的文章也被收录到府志中。吴嘉宾早年信奉阳明学,“好学深思,学宗阳明,与蒙古倭仁、湘乡曾国藩友善。尝言‘性是人之命根,与天呼吸相关处。此处一断绝,便自弃其天,无以为人’。倭仁称其言”,后转而信奉朱子学。他同时精通程朱理学与阳明学,所主张的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调和观点便体现在府志的《王阳明论上》与《王阳明论下》两篇文章中。他认为朱熹、王阳明就像伯夷、柳下惠一样,学说各有特色,“伯夷圣之清,柳下惠圣之和,伯夷、柳下惠道不同”。“世或专主一家之议,是此非彼,或并以此议二君子。此殆安坐不即涂,而徒责行道者之纷纷也。”这种思想在当时的社会环境有特殊作用:太平天国政权破坏民间孔孟偶像、全面禁止儒家思想的传播,对太平天国统治区与交战区的儒家思想产生毁灭性破坏。同属儒家思想系统下的“程朱理学”与“陆王心学”却在经常互相贬斥对方,成“朱陆相攻”之势。在府志编纂者看来,两家学说应并行于世,不能是此非彼,从而使儒家思想迅速在南安府地区重新确立统治地位。故吴嘉宾的文章之所以被府志所收录,除了其本人为平定太平天国战死而受当世尊崇外,亦有可能其文章符合南安府在摆脱战乱不久后,需要调和心学、理学,快速确立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的需要。
       光绪元年《南安府志补正》是在同治府志基础上所作,两部府志相差仅6年,实际为同治府志的续编。府志编纂者为知南安府事镇洋杨,其作府志“事惟求是,词不尚华,黄志间有沿讹,即据各邑新志所载,量为补正”。故本文将两部书合为一章,同作探讨分析。
       光绪府志所载内容多为同治府志所未载,或为前志遗漏之文章碑刻;或为同治七年至光绪府志成书间新写成之文章与变化。同前志相同,光绪府志对王阳明无论是事功与学术思想皆持褒扬态度,且较前志更加注重对有关王阳明遗存的记载,无论是崇义、上犹等县重新修建成的王文成公祠,还是“竟与荒烟野草同归湮没”的茶寮碑,无不透露出府志编纂者对王阳明巡抚南赣、为南安府带来安定事迹的怀念之情。杨新任南安知府,第二年便“仿王文成公遗法,清厘保甲”,希望能够像王阳明一样能够治理好南安府地区,足以说明其对王阳明治理南赣地区的认可。
       在王阳明的心学思想评价方面,府志新录数篇对此持褒扬评价的文章,反映出该府志编纂者对王阳明心学的赞同态度。如杨据崇义县志所载,将明隆庆间任崇义知县的毛子翼所作《重修阳明王公祠记》收入府志。毛子翼与王阳明“地联桑梓,且为至戚”,思想倾向偏向于王学。他在文章中对王阳明与其心学极力称赞:“我阳明王公以渊远之学力任道统,病支离之害也,倡良知之说,昭揭以示人,海内之名贤钜儒翕然宗之,谆谆焉,以讲明正学为已责,精一之旨,如日中天。公之有功于道学者,何如也!”杨将其收入府志,也可知他对文章结论的认同态度。而光绪《南安府志补正》所收录《建复南安试署碑记》文中“周程传道之乡,伯安广道之所,遗风犹未泯也”之语,也正是杨努力想要通过府志给南安府塑造出的文化形象。

结  语

      明清时期南安府志对王阳明历史形象的书写,不同时代背景呈现出不同特色。由嘉靖十五年《南安府志》着重抚赣事功、略写学术思想,到万历三十七年《南安府志》的学术思想记载增加,体现出阳明学在明代思想地位呈上升趋势,这也与阳明学在明代不同时期官方的地位与影响力保持一致,即经过嘉靖年间对阳明学的压制,隆庆、万历时王阳明及阳明学地位持续上升;从康熙十二年《重修南安府志》对王阳明形象采取谨慎收录,至康熙四十九年《南安府志》中王阳明事功与学术思想记载大量增加,可以看出其地位得到提升;乾隆三十三年《南安府志》对王阳明抚赣事功,特别是有关平定流民动乱时上奏朝廷的奏章进行收录,经过历代府志对王阳明记载的收录积累,最终在同治七年《南安府志》与光绪元年《南安府志补正》中王阳明的平乱功绩与学术思想成就均受到府志编纂者的敬仰。总体来看,历代《南安府志》对于王阳明的事功方面均较为推崇,而对待王阳明的学术思想则经历了由忽略到认可再到敬仰的变化。这些变化可以体现出方志编纂者主要会参考官方意识形态对王阳明本人及其思想的态度来构建王阳明在方志的书写形象,同时编纂者本人的学术思想倾向与南安府地区的历史文化变迁,也会对形象的构建产生影响。这也反映出,编纂方志作为官方对地区社会治理的方式之一,除了忠实地记录区域历史之外,亦有塑造地方形象、传达官方意识形态、反映地方历史文化进程的作用。
 
(作者单位:赣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赣南师范大学王阳明研究中心)
 
 
来源:地方志研究。原载于《中国地方志》202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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