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地方志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党的十八大及《条例》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创新形式,加强载体建设和监督检查,为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环境。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班子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年初有部署、年中有指导、年末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和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一系列制度,积极推进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公开力度。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和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围绕全市地方志工作情况,突出措施、办法、成效、经验、总结等内容,加大业务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2年,我办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5条。
三、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2年,我办未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对部分涉及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还缺乏主动公开意识。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等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突出规范性,增强主动性,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综合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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