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自贡市地方志办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2014-01-28阅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贡市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以及2013年度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数据编制。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及《条例》精神,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两化"互动、统筹城乡总体战略,加快建设"五个自贡"、构建区域中心城市,以及"三跨越三翻番"的工作大局,坚持公开便民、依法行政和勤政廉政,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更加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对全市地方志工作发展的促进作用。

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市地方志办公室成立以班子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研究部署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秘书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学习、规范运作。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市地方志办公室严格执行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和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在专门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加强《条例》、信息公开知识、信息安全等内容学习培训基础上,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等制度。按照《条例》和《实施办法》要求,坚持做到"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到年初有计划、有安排、有要求,年终有自查、有总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保证政府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有效,市地方志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期限、规定范围、规定程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2013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未收到有关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未收到任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和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市地方志办公室严格按照《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要求,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任何费用,未发生对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减免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3年,市地方志办公室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与工作要求和群众需要相比,仍然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今后,市地方志办公室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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