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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教育志鉴编纂与教育系统 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自志发〔2024〕15号)
来源:自贡市地方志办类别: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4-08-28阅读:
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做好全市教育志鉴编纂与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
自志发〔2024〕15号
 
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地方志工作部门,各直属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根据省地方志办和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志鉴编纂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贡教育和地方志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全市教育志鉴编纂与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
      地方志是中华文明的重要载体,是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瑰宝,具有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重要功能。做好教育志鉴编纂和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对总结提炼教育规律和 成功经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社会风气,培育时代新人,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要成立教育志鉴编纂和教育系统史志文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建立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把好政治关、思想关、保密关、资料关、史实关。建立教育部门和地方志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发挥各自工作优势,逐步建立和完善部门间高效、实用、便捷的常态化和长期性合作机制。市、区县地方志工作部门要主动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在志鉴编纂方案策划、大纲拟定、人员培训、编纂规范、审核审定,以及史志文化宣传策划、宣讲队伍组建、资料准备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配合。
      三、明确工作步骤
      (一)教育志鉴编纂工作
      1.摸清情况、先行试点。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统筹推荐辖区内建校100年以上的学校,于2024年9月30日前报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体育局统筹全市学校情况(有修志意愿,办学历史悠久,办学有特色,组织领导、人员经费等有保障等)后,推荐部分百年学校开展校志编纂试点。市、区县地方志工作部门对试点学校校志编纂进行指导,力争2027年完成出版。
      2.总结经验、逐步推行。2028年起,结合试点工作经验及全国第三轮修志工作,在全市具有20年以上建校历史的学校中有序推行校志编纂工作。积极引导鼓励其他具有较长办学历史、深厚文化底蕴、办学特色鲜明、教学成效明显的学校开展校志编纂。
      3.创造条件、志鉴同编。市、区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创造条件,结合为《四川教育年鉴》及地方综合年鉴等专业年鉴或地情资料供稿工作,推动开展教育年鉴编纂工作。
      (二)史志文化宣传工作
      1.建立史志文化宣传教育阵地。市教育体育局和市地方志办协同配合,利用学校校史馆、图书馆等阵地常态化开展史志文化宣传。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在本地选取2—3所建校历史悠久、校园文化氛围浓厚的中小学建立史志文化宣传阵地,积极开展史志文化宣传。
      2.组建史志文化宣传教育队伍。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积极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和力量,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热爱史志事业、甘于奉献的人员组建史志文化宣讲队,面向本地本级学校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讲活动。宣讲队以公益性宣讲为主,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集体和个人,市县两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可适时通报表扬。
      3.开展史志文化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积极协作,通过竞答、演讲、征文、文艺展演等形式,将史志文化充分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立史志阅览室和文化墙(廊),丰富史志文化宣传教育内容。
      四、严格工作要求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志工作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严谨的治史态度,严把政治关和思想关,确保教育志鉴编纂与史志文化宣传内容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正确,史料准确无误;在史志文化宣传工作中,要注重融合体现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把史志文化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增强宣传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史志文化教化育人实效。
      联系人:杨尧,联系电话:8125811,邮箱:2510358313@qq.com。
 
 
自贡市地方志办公室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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