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自发改发〔2022〕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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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类别: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2-09-23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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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
现将《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价格〔2022〕484号)转发你们,请贯彻落实。原《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通知》(自发改发〔2017〕533号)同时废止。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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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价格〔2022〕484号).docx (893.56 K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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