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四川省政府网站
|
自贡市人民政府网站
无障碍辅助
搜索
返回主站
首页
组织机构
市公积金管委会
市公积金中心
领导班子
政务公开
政策法规
公告公示
总结公报
财政资金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工作动态
业务指南
业内动态
网上业务大厅
政务服务
业内动态
业内动态
返回完整页面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通知
来源:
自贡市公积金中心
类别:
业内动态
发布时间:
2024-12-13
阅读:
次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阶段性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单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00万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分享到: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