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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自贡市公积金中心类别:业内动态发布时间:2025-01-03阅读: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资金运用情况,现对《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佛房金管〔2024〕46 号)相关标准进行调整,内容如下:
  第二点第(五)款:“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二孩均属于未成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现将调整后的《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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