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自环法富顺罚字〔2024〕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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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类别:行政处罚_发布时间:2024-10-25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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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决定依据 |
决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开截止日期 |
决定机关 |
备注 |
四川西部华雄石油有限公司富州加油站 |
915103622MA7FCFCP0Y |
管朝平 |
自环法富顺罚字〔2024〕16号 |
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规定。 |
对四川西部华雄石油有限公司富州加油站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并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
2024.10.25 |
2025.1.25 |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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