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自环法荣县罚字〔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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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类别:行政处罚_发布时间:2024-12-04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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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决定依据 |
决定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公开截止期 |
决定机关 |
备注 |
自贡佳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9151032133784003XA |
李宗霖 |
自环法荣县罚字〔2024〕10号 |
1.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 2.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
通过私设暗管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8.61万元,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3.62万元,合计处以罚款62.23万元。 |
2024年12月4日 |
2025年12月4日 |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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