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自环法富顺罚字〔2025〕1号)
来源:自贡市生态环境局类别:行政处罚_发布时间:2025-01-02阅读: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事实 决定依据 决定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开截止日期 决定机关 备注
富顺潮鹏餐具制造有限公司 91510322MADDQNQH1F 苏鹏 自环法富顺罚字〔2025〕1号 富顺潮鹏餐具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对富顺潮鹏餐具制造有限公司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4500元。 2025.1.2 2025.4.2 自贡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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