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老旧营运货车?
答: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营运柴油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问题四
此次申请补贴的车型范围包括总质量4.5吨及以下的轻型蓝牌货车?
答:不包括。
问题五
如何查询货车强制报废时间?
答: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有关规定,除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外的,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查询:
方法1:找到车辆行驶证,翻开副页,查看强制报废期。
方法2:打开手机交管12123程序,点击机动车,找到强制报废期即可查看强制报废期具体日期。
问题六
如何查询车辆排放标准?
答: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网址:https://oinfo.vecc.org.cn/jdchbcx/cxcx,输入车辆型号和验证码即可查询。
输入车辆型号和验证码,点查询。
(“阶段”那一列的数字就代表排放标准,如3就代表国三。)
问题七
是否所有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都可以申请补贴?
答:不是,只有提前1年以上报废的、具有真实有效的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柴油营运货车才能申请补贴。
问题八
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能否申请补贴?
答:不能,一年以内报废的车辆是指车辆强制报废日期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5年7月30日之间的车辆,不属于提前报废车辆,因此这类车辆报废不能申请补贴,车辆报废后购置新车也不能享受补贴。
问题九
仅购买新能源车有没有补助?
答:如果购买的是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且是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在政策时间范围内办理了道路运输证,即可按程序进行申请。如果购买的非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是没有补助的。
问题十
申报补贴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车辆所有人应在政策实施期间,向其所在地的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车辆所有人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报废车辆属地与更新车辆属地不一致的,统一在报废车辆属地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二)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以上申请资料均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完整,并需申请人签字,申请的运输企业应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问题十一
我的车子是在A市报废,更新的车辆注册在B市,申请补贴应该在哪里?
答:报废车辆属地与更新车辆属地不一致的,统一在报废车辆属地申请,也就是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
我资料都准备好了,请问具体在哪里提交资料?
答:申请人应向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登记地址所在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资料,具体咨询电话如下:
自流井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8100499
贡井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3210057
大安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5112241
沿滩区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3704119
荣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6262083
富顺县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813-5150053
高新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系电话:0813-5158587
市道路交通运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813-8212807
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问题十二
申请补贴办理的截止期限是什么时间?
答:申请人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提前报废和新购车辆的相关手续,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提交申请的,将视为放弃补贴资格。
自贡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