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出台在校读书孤儿年满18周岁生活保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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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民政局类别:工作动态发布时间:2023-04-23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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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在校读书孤儿年满18周岁后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自民发〔2023〕4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孤儿年满18周岁后仍在接受大学本科及以下教育的,在享受“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等各类助学金和学校各类减免基础上,仍不能满足基本生活的,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如因教育刚性支出较大或突发重大疾病等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可给予临时救助。资金由各区县(高新区)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中列支。
本《通知》在中、省“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政策的基础上,对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读书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进行了完善和补充,充分履行了民政部门基本民政保障的职能,践行了“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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