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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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民政局类别:其他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7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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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民发〔2023〕10号
各区县民政局、高新区社军局,各市管养老机构:
为做好春节期间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组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有效运转,提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应急物资到位、人员责任到位。继续开展“日调度”,摸清服务对象底数,建立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工作台帐,推动解决就医用药优先保障和其他相关困难及问题。各区县养老机构要明确第一责任人的主体地位,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要求,保证机构有序运转。
二、优化封闭管理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综合分析本地区疫情流行情况、医疗资源负荷情况、养老机构感染情况、老年人和工作人员情绪诉求情况、安全事故等次生灾害风险情况等,适时向同级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提出春节期间封闭管理或有序开放管理方案建议,报请同级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后,以区县为单元抓好落实,并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备案。
三、落实防控措施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切实指导好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结合设施条件实行分区管理,防止交叉感染;加强疫苗接种组织动员,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提高疫苗接种率;做好健康监测和病毒检测,每日至少两次测量全体人员体温并开展病毒症状监测。封闭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被照护人每周开展2次核酸或抗原检测。机构内如有阳性人员检出,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专业人员上门评估指导下,“一院一策”确定转移居住、分级分类诊治及终末消毒方案,开展全员检测;加强入住老年人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和防重症“关口前移”工作,指导帮助养老机构及时补充防疫药品物资消耗,密切关注养老机构转运和就医绿色通道有效运行情况,对医疗资源紧张时期,个别养老机构难以自行解决的就医转诊困难,各区县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解决,本区域协调解决不了的,要向市民政局报告。
四、强化安全工作
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全面统筹推进养老机构消防、食品、自然灾害等安全工作,坚持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统筹推进,压实压紧安全责任。深入贯彻《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23号)文件精神,落实《自贡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2022年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自民发〔2022〕210号)相关文件要求,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电器线路铺设、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品存储等重点部位环节,列出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要立即整改。
五、做好关爱服务
广泛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关心关爱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加强心理疏导和思想工作,在规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基础上,为老年人与家属、朋友等视频探视和亲情沟通提供便利。有条件的区县民政部门可探索发放春节期间一次性岗位补贴,激励帮扶封闭管理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六、大力宣传引导
鼓励各区县民政部门通过电视、报纸、广播、公众号、抖音等各种媒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老人、欢度新春的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祥和温暖的节日氛围。各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养老机构春节期间疫情防控舆情监测预警,及时妥善处置和回应舆情,妥善处置和回应老年人及家属合理关切。
自贡市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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