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发〔2024〕97号
各区县党委有关部门,各区县有关部门:
《自贡市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十三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自贡市民政局
中共自贡市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自贡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自贡市农业农村局
自贡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贡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自贡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10日
自贡市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改革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基础作用,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促进我市提速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6年,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服务方式更加丰富、队伍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获评养老机构等级比例达到75%以上,公办养老机构从单一“生活照料”向“居家社区机构综合服务”、全方位“养老服务”高效转变,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改革任务
1.优化机构规划布局。开展公办养老机构“三个一批”(新建示范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撤并优化一批)行动,各区县按照“7+20+N”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加快撤并优化“小散旧”机构,2025年6月底前关停不足50张床位的敬老院,2026年6月底前对不符合敬老院等级评定标准、总床位不足100张、入住率不足50%的农村敬老院进行撤并优化。到2026年底前,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5%。﹝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各区县﹞
2.推进“收归县管”改革。探索建立由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直管、乡镇协作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机制,坚持标准化建设、连锁化运营、品牌化打造、智能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五化引领”,统筹管理公办养老机构人(含服务对象)、财、物,形成规模效应,有效降低管理成本、迅速提高服务质量。2024年新投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均由县级直管,2025年底前,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率分别达到100%、20%,2026年底前,乡镇敬老院县级直管率达到40%。(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县)
3.促进医养资源结合。组建自贡市医养结合联盟,支持公办养老机构与乡镇卫生院探索“两院一体”新型医养结合模式,促进资源共建共享。畅通医养结合逐级转诊渠道,提高医疗机构上门服务频率,探索建立远程会诊通道,提供“互联网+”医疗护理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机构,引导一批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增设养老床位,优化审批流程,允许具备建设、消防、食品安全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直接进行养老机构登记备案。发挥我市中医药资源优势,推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项目在公办养老机构中广泛应用,开展“药养”“食养”等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服务,不断满足公办养老机构预防疾病、追求健康的养老需求。2024年底前,公办养老机构规范转诊率达到100%、2025年医疗机构开办养老机构数量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4.增强机构造血能力。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基础上,逐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低偿养老服务。推动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大力发展院办经济,通过无偿或低偿流转土地方式用于蔬果茶种植、禽畜鱼养殖,相关部门提供农副产业、文旅产业方面技术支持和配套服务,因地制宜探索草编、制茶等特色项目,提升造血功能,满足服务对象“老有所为”需求。2024-2026年开展院办经济的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占比分别达到50%、65%、8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供销社,各区县)
5.拓展社区居家服务。合理利用现有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新型养老服务场景,打造开放式复合型养老机构。吸纳引入一批前沿、实用、智能的照护设备,开展肢体康复、助浴等服务;依托“福民驿站”,为机构老人开展科技适老等产品体验、租赁服务;鼓励院校、学校闲置校区改建老年大学,在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广泛设置老年大学教学点,丰富老年教育内容,提供保健、种养殖等新课程新知识;支持在公办养老机构设置老年助餐服务点,允许区县结合实际制定助餐支持政策,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发展路径,确保覆盖范围内经济困难、空巢失能老年人就餐需求应保尽保、应助尽助;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鼓励结合自贡市智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物联网设备提供智慧家庭养老床位、远程应急响应等服务。2024-2026年,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县级福利院、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占比分别达30%、60%、100%,2026年末各区县建成开放式复合型养老机构分别不少于6家。(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
6.强化政策支撑保障。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接收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差异化运营补贴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探索院校与机构合作新模式,鼓励市内涉老专业在校学生到公办养老机构规范实习实训。聚焦养老队伍技能提升,建立养老护理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和从业年限补贴制度,探索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集中轮训机制,2025年实现年轮训率达到100%。加强部门联合指导力度,现场指导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营养健康食堂创建等工作,每年实现养老机构现场指导全覆盖,促进管理水平显著提升。2024-2026年,公办养老机构获评等级比例分别达到55%、65%、7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县)
7.建立对口帮扶机制。探索建立城乡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组织开展“一对一”“网格化”“划片式”结对帮扶和业务交流,市、县两级老龄成员单位采取“一帮一”和“几帮一”的形式结对帮扶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按照物质帮扶、精神抚慰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一院一策”帮扶工作计划,全面开展每月探视、每季志愿服务、每年解决一个重大问难题“月季年”关爱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鼓励三、四、五星级养老机构对口指导农村公办养老机构,推动城乡互助、优势互补、资源互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老龄办,各区县)
8.完善社会参与机制。大力开展公益慈善募捐,推动慈善文化宣传进景区、进车站、进酒店、进商圈、进机关、进企业,动员爱心单位、爱心人士积极参与。积极开展志愿服务进机构,实施“老小牵手”系列专项活动,组织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学生等群体,到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尊老敬老意识。2024年底前,公办养老机构志愿服务覆盖率达100%。(责任单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区县)
三、保障措施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落实措施和进度安排,完善要素保障,强化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会议部署相关任务,研究并推动解决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区县要落实保障责任,切实强化公办养老机构运转经费财政保障。各区县要加大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的支持力度,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政策集成,全面落实人才建设、项目支持、财税优惠、医养结合、运行保障等措施。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新问题和新情况,要及时向市民政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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