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民发〔2024〕98号
各区县民政局、教育和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团委、妇联,高新区社军局、社事局、党群工作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现将《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
自贡市民政局
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自贡市委员会
自贡市妇女联合会
2024年10月8日
附件
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儿童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川民发〔2024〕32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10条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区县民政部门和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利用入户走访、主题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等时机,加强对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心理健康常识普及,并主动与困境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交流儿童身心发展情况,引导他们密切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更好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和子女心理健康第一责任人责任,助力儿童塑造健康心理,提高应对挫折的能力。教育部门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德育思政工作全过程,融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学生成长各环节,纳入“三全育人”大格局。要持续巩固“双减”成效,严格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出教室课间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不少于1个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保障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学校要“倡导人人懂点心理学”的理念,重点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心理健康,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构建良好的心灵成长社会环境。鼓励学校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选配有爱心有经验的心理教师或思政课教师作为成长导师,提供精准关爱。
二、开展心理健康测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定期对机构内儿童进行心理健康测评,并加强对测评结果的分析,相关测评情况应当及时纳入儿童个人档案。托育机构、社区教育机构、儿童活动中心、少年宫、童伴之家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要及时关注儿童心理健康状况。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结合日常工作,可以通过定期家访、谈心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重点关注儿童面临学业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情况,发现困境儿童心理异常的,及时与儿童父母、其他监护人沟通。教育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统一规范测评量表,建立心理测评智能云平台,对小学高年级以上的学龄段未成年人全覆盖开展心理健康测评,每年不少于1次。
三、建立心理健康档案。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要共同建立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实现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困境儿童基本信息、走访记录、工作日志、关爱帮扶记录、发现问题和学校、家庭、村(社)共同议定的解决方案、沟通情况等内容。儿童主任需按照《自贡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建立困境儿童档案,对心理健康、无异常的困境儿童可在困境儿童档案内标注心理健康监测情况,对心理存在异常的个案儿童,需建立专门心理健康档案并开展跟踪干预记录。学校需同步建立学龄段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档案,并及时完善更新,提升信息及时性和准确度。教育部门在测评中发现有心理问题或心理障碍的困境儿童,要及时将信息通报至儿童主任及其监护人,建立三方会商机制,共同协商关爱、干预等方案。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心理异常的学龄段儿童,需及时将信息通报至学生所在学校,共同关心关爱,形成最大合力。
四、开展转介治疗。困境儿童可能存在心理异常的,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学校可以引导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社会心理服务机构或者医疗卫生机构寻求专业帮助。民政、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共青团、妇联要按照工作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畅通家庭、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预防转介干预就医通道。对于民政部门监护的困境儿童,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要与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畅通困境儿童心理咨询、就诊通道,确保有需求的困境儿童能够得到及时诊断、及时治疗。医疗卫生机构的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对于就诊的困境儿童,应当提供规范诊疗服务。
五、跟进关爱服务。对有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困境儿童,儿童主任要加大走访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协调解决问题,要重点关注和掌握儿童面临学业压力、经济困难、家庭变故、合法权益等情况。对患有精神障碍且经过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困境儿童,出院回归村(社区)、学校后,区县民政、教育等部门要动员学校教师、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与困境儿童建立结对关爱服务关系,开展定期随访、跟踪服务,在家庭探访、咨询服务、爱心帮扶等方面给予精准关爱服务。
六、推动心理健康科学研究。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社会企业共同开展心理健康基础性、前沿性研究,特别是针对困境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专项研究。整合科研人员、临床医生、一线教育团队等力量,建立市级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中心,共同推动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标准制定,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优质课展评,提升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工作水平。
七、畅通援助热线。各区县要充分整合12320公共卫生热线、共青团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0813-8580000市心理援助服务热线、12338妇女维权公益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为困境儿童提供心理咨询、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要加大热线宣传力度,提升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对热线的知晓率,不断提升全天侯心理热线覆盖率,确保热线值守的专业性和服务的有效性。
八、强化工作力量。各区县要加强对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童伴之家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服务能力。教育部门要确保每所中小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在校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按师生比不低于1:1000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寄宿制学校在核定编制总量内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学校要以心理健康素养“全教师养成”为目标,构建面向校长、班主任(辅导员)、心理健康教室、专任教师的“全教师”培训体系,分级分层、分期分批对全体教师进行全覆盖体系化培训。
九、强化心理关爱阵地建设。各区县要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少年宫、儿童之家、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站(点)、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教育机构、社会工作站(点)、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童伴之家等机构或场所,协同搭建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平台,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关爱指导和咨询服务。要发挥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未成年人心理成长指导中心、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专业优势,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充分发挥自贡市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关爱中心专业优势,对区县各类“关爱中心”提供培训指导服务。支持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置心理咨询室,拓展服务内容,增强服务能力,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关爱服务。
十、推动实施关爱服务项目。各区县要大力包装和实施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项目,以政府购买服务、“慈善+”等形式畅通投入机制,整合各类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心理健康培训、教育、关爱,心理疾病预防、治疗等服务。要推广“机构+学校+家庭+慈善力量”的心理健康关爱服务模式,对患有严重心理疾病需要治疗的困境儿童给予有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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