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自人社函〔2024〕32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军局,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稳岗就业和乡村振兴工作,为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提供更多机会,根据《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自人社发〔2021〕30号文印发)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基地带动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募集和发布适合脱贫人口就业岗位,为脱贫人口自主求职提供帮助。
二、认定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主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申报对象
符合认定条件的各类企业。已认定为市级就业帮扶基地的,不再申报。
四、申报条件
(一)管理规范,社会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无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二)在帮扶脱贫人口就业增收方面有工作规划、配套制度、落实举措;帮助脱贫人口增收预期效果较好。
(三)与吸纳的脱贫人口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不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四)吸纳不少于10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五、申报材料
(一)《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审核推荐表》(附件1);
(二)《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花名册》(附件2)、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承诺符合认定条件和材料真实的承诺书;
(四)其他佐证材料。
六、认定程序
(一)自主申报。企业自愿申报,准备申报材料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报所在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初审。
(二)区县审核。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收到的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初审,核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及相关资料(含附件3)上报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三)市级认定。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对各区(县)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示7天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认定。
七、资金补助
认定为就业帮扶基地的企业,符合《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贯彻实施意见》(自人社发〔2021〕30号文印发)规定的,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5万元,由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在次年提出用款计划并按规定拨付到相关单位。一次性奖补资金在市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与各级就业帮扶基地补助资金不重复享受。
八、有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就业帮扶基地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区(县)要高度重视,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合作,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就业帮扶基地的建设和申报。各区(县)申报材料请于2024年10月31日前报送至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
(二)营造氛围。各区(县)要加强就业帮扶政策的宣传,大力推广就业帮扶基地在吸纳脱贫人口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就业帮扶基地的带动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脱贫人口就业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周毅文
联系电话:0813-8117903
电子邮箱:zgncldl@163.com
附件:1.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审核推荐表
2.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申报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花名册
3.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推荐名单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1日
附件1
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
申报审核推荐表
申报主体(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主体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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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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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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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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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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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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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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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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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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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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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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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吸纳脱贫人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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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吸纳脱贫人口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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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账户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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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主体账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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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情况
(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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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
公共就业
服务机构
初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自贡市2024年度就业帮扶基地
申报单位吸纳脱贫人口花名册
申报主体(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户籍
所在地 |
工种(岗位) |
在岗时间
( 年 月— 年 月)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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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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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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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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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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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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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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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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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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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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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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