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水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自贡市水务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2024-01-10阅读: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川办便函〔2022〕318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23〕19号)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对照《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自府办发〔2023〕19号)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着力提升解读回应质效,切实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现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个方面进行汇报:
       (一)主动公开。2023年,立足我市水务工作实际,结合融圈强极、工业强市、文旅兴市、城乡融合“四大战略”以及“两市两城”建设方面,制定并发布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围绕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旱灾害防御、城乡供水一体化、水资源管理与利用等方面,全年在“自贡市水务局”集约化网站频道发布各类政府信息271条,征求并按时反馈公众意见2次,及时办理并公开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办理局长信箱留言6条。充分借助政务新媒体,不断深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传播水利好声音,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不断增强传播力,提高影响力,全年在“自贡市河湖长制”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46条,浏览量近10万人次。    
       (二)依申请公开。强化依申请公开部门间协同办理、会商办理,不断提升答复的合法性和规范性。2023年共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2022年结转2023年办理0件,予以公开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2件,及时办复率100%。未出现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系统梳理我局制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要求,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严格信息内容审核纠错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2023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0件,无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日常工作动态调整网站频道专栏,重新梳理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和保障四个方面内容,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每月、每季度对照我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举一反三进行整改,确保了网站的良性运行。
       (五)监督保障。根据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制定《自贡市水务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由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单位)配合,做好我局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信息发布实行前置审核制度、“三审”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符合专业要求、数据翔实准确。我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指定专人开展读网行动,及时纠正信息公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公开内容未出现重大错漏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1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质效不高,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理解还不够,对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属性把握不够准确,导致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间较长。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欠佳,部分信息在形成后数日才公开。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水务工作,认真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提高机关依申请公开答复质效;二是依据政务公开计划,加大对各科室的监督,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相关规定,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