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水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自贡市水务局类别: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发布时间:2018-09-07阅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自委办〔2017〕10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自府办发〔2018〕44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的引领推动作用,不断提升水务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促进水务系统持续健康发展。
       一、完善政务公开内容
及时公开涉及本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水务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发展计划,尤其是涉及全市经济发展,水利工程建设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新政策、新规划、新举措,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社会公众和企业。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行政处罚事项,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定期公开民生实事及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进一步做好水利脱贫信息公开。根据调整随时公开本部门机构的设置、职能及局领导的分工情况,及时公开其他本部门认为应当公开的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二、深化政务公开流程
      (一)切实加强“五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在行政首长签发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或其他公众媒体向社会公开。未经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推动本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进一步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实行主要负责人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解读。对专业性较强的政策,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案例等,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苗头性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研判、处置。做好防汛减灾、水环境治理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备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时效。健全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意见信箱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办理网民留言。
      (三)积极扩大公众参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起草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部门可以通过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群众知晓的方式,公布文件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并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调整的要深入调查研究,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论证会或者实地走访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特别是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立意见沟通协调反馈机制,对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积极推进社会公众参与部门会议审议涉及重大民生事项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议题时,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并听取公众代表意见。
      (四)推进政务公开清单化管理。对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和群众关切事项,探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进行公布。根据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全面梳理优化各项业务工作流程,逐一分解业务工作环节。
       三、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加强统筹推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
      (二)严格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规定,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四)强化宣传培训。推进政务公开领域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组织本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政务公开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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