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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自贡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来源:自贡市水务局类别: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1-09-24阅读:
自贡市“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
(2016-2020)
 
       一、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2011年以来,在中央和省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牢固树立民生水利和城乡统筹发展理念,坚持以解决“水缺乏、水污染”问题为主线,以节约保护为先导,以重大项目为支撑,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严格水资源管理,抢抓水务发展机遇,水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十三五”期基本解决全市“水缺乏、水污染”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完成水务固定资产投资122.8亿元,较“十一五”期35亿元增长251%,年均增长37%。市中心城区、荣县城区、富顺县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90%、81%、8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全省领先。
       (一)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强力推进
       2012年,重点水源工程小井沟水利工程初步设计通过国家水利部审批,枢纽工程基本完工,2017年将下闸蓄水,工程建成后将有力保障全市城市供水安全。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大安区楼房湾水库、富顺县大坡上水库等3座中型水库开工建设。向家坝灌区工程已完成项目业主组建,一期项目建议书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和水利部审批,正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双溪水库灌区工程可研报告已编制完成并上报水利厅审查。
       (二)民生水利建设有序开展
       “十二五”期间,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共建设集中供水工程108处、分散供水工程2474处,解决了92万名农村居民和17.6万名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110座;积极推进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移民后扶项目等项目建设,新建和整治渠道共915公里,新增有效灌面31.5万亩,其中新增节水灌面11万亩。
       (三)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
       围绕防洪减灾目标,2012年重新修订了《沱江干流自贡段防洪规划》,并通过了水利厅审查。实施旭水河、威远河、越溪河、镇溪河、沙溪河、长滩河等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新建和加固堤防、护岸20.1公里,综合治理中小河流33.2公里。加强水文基础设施监测系统建设,建设简易雨量站504个、自动雨量站107个,自动水位站35个,自动水位雨量站30个,视频站29个,自动气象站17个。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和防洪抗旱指挥系统初步建成。
       (四)城市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
       “十二五”期间,开展了南部水厂规划和西部水厂选址工作,实施了沿滩水厂二期、长土水厂和烈士堰水厂工艺改造,完成了东延线输水管道、长土水厂至南湖生态城输水干管以及各园区输水干管等工程建设,城市供水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城市供水规模达35.5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26.5万吨/日),实际最大供水量28.53万吨/日(其中中心城区20.83万吨/日);城市自来水普及率99.9%,城市居民饮用水达标率100%;蓄引提能力达到5.65亿立方米,基本能够满足当前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用水需求。
       (五)水环境治理取得明显成效
       组织开展集中打捞清理河面水葫芦专项行动,全市打捞河面浮漂物22.7万吨,组建专业清漂队伍,实现主城区河段24小时保洁,确保无明显漂浮物;组织开展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水环境治理、金鱼河流域专项治理、禁止网箱养鱼和肥水养鱼专项治理,完成取缔饮用水源地肥水养鱼32处;组织实施了《双溪小井沟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控制规划》治理任务,双溪水库地表水稳定保持在Ⅲ类水质以上;新建自贡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贡井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荣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和富顺县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建成板仓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厂,完成9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
       (六)节水型社会建设稳步推进
       “十二五”期间,我市持续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全面节约用水,全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我市节水型社会建设顺利通过水利部验收,被授予“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称号。2015年末,全市用水总量低于5.5亿立方米,比 “十一五”末减少0.2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低于26 立方米,比 “十一五”末减少11.1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47,比 “十一五”末提高0.05。
       (七)水务管理体制取得突破
       “十二五”期间,按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巩固了水务体制改革成果,极大地促进了各项业务的发展。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全市完成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改革工作,目前全市基层水利服务编制数203名,在岗人员193人,有独立办公场所的站点67个,基本能满足基层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需求。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水管单位改革,目前已完成水管单位定性定编工作,落实了水管单位“两费”(运行管理费和工程维修养护费)。积极探索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模式,在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中型)建设中试点代建制。在全省开创性地成立独立事业单位市水资源监测中心,统一负责全市水资源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极大地提升了我市水资源综合管理水平。
       二、水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水务发展现状
       截至2015年底,全市已建成各类水利工程33606处,其中,中型水库2座,小型水库379座,山平塘、石河堰32200处,提水工程1025处;蓄引提供水能力5.65亿立方米,有效灌面139.515万亩;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计处理总规模20.1万吨/日,实际处理量为19万吨/日,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70.4平方公里;建成堤防42.1公里,地方电力装机容量36290万千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水务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全市水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虽初步建立,但涉水利益多元化,依法治水管理体制需进一步完善,“三条红线”倒逼机制尚未充分发挥;重大水利工程存在前期工作资金保障难等制约因素;水价形成机制有待完善;水务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尚需探索。
       2.水务基础设施短板需补齐。现有的水利工程渠系配套率差,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仅为0.47;城市供水设施陈旧,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不足;农村抗旱能力弱,水系缺乏互联互通;市区和乡镇防洪标准不高,仍需加大防洪减灾工作力度。
       3.重大工程尚未发挥效益。目前,如小井沟水利工程、向家坝灌区一期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现处于加速建设中,尚未能发挥工程效益。
       4.水生态安全仍是薄弱环节。截至2015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积2208.88平方公里,占全市幅员面积的50.51%,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全市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管网亟待完善,运行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仍需加强监管;水源地和流域环境仍需各方协同治理。
       三、“十三五”水务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探索实施“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紧扣“推动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小康”主题,推进全市水务事业健康发展。以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提升全市城乡水源保障能力;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农田水利建设等民生水利为重点,推进水利扶贫攻坚,促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以中心城区水网联通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等工作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重点,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江河系统治理为重点,提升防洪减灾能力;以深化水务改革为突破口,构建水务科学发展新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水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务问题。
       2.坚持开源节流。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逐步转变用水方式,强化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优化配置。
       3.坚持两手发力。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使水务发展充满活力。
       (三)主要目标
       “十三五”期间计划投资191.25亿元,按“二解决一推进一改善”的总体目标,即解决水资源缺乏问题,解决水利扶贫问题,大力推进现代水网建设,水环境明显改善,建立适应新形势的水务发展新机制。
       1.防洪减灾。到2020年,规划新建、加固堤防护岸65.11公里,市城区、两县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基本建成。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确保水库(水闸)安全运行。
       2.节约用水。到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9亿立方米以内,新增(含恢复)蓄引提能力2.5亿立方米;城市供水水源保证率达到97%;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至0.5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在25 立方米以内。
       3.城乡供水。到2020年,城市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加快城市和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县城、中心城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0%、95%。
       4.农村水利。完成已成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着力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5.96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5万亩。
       5.水生态环境保护。到2020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5平方公里。实施中心城区水系连通工程,建成东部新城水系连通工程,实现区域水资源互联互通,水生态环境较大改善。
       6.水务改革管理。水务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基本完善,水价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水务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依法治水全面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健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7.全面落实河长制。到2020年,完成全市河流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落实河流“一河一策”治理保护方案,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大力推进河长制水务工作落实,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阶段性目标。
“十三五”水务发展规划主要指标表
项    目 单位 2015年 2020年 备 注
一、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1、市(县)城区防洪指标   不足10年一遇 20年一遇  
2、重要集镇防洪指标     10年一遇  
3、新建、加固堤防及护岸长度 公里   65.11  
  4、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初步建成 全面完成  
二、水源开发和供水保障体系建设        
5、蓄引提水能力 亿立方米 5.65 8.2  
新增恢复蓄引提水能力  亿立方米   2.55  
6、新增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45.96  
7、新建和整治渠道 公里   1005  
8、新增节水灌面 万亩   15  
9、城市供水能力 万吨/日 35.5 52  
10、城市居民饮用水达标率 % 100 100  
11、城市自来水普及率 % 99.9 99.9  
12、农村居民自来水普及率 % 75 85  
三、节约用水        
13、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47 0.52  
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 26 25  
  15、管网漏损率 % 25.44 20  
16、节水器具普及率 % 85 88  
1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84 86  
四、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设        
18、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平方公里   415  
19、全国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 47 60  
2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能力 万吨/日处理 20.1 33.7  
21、城市中心区污水处理率 % 90 95  
22、中水回用率 %   20%  
 
       四、“十三五”规划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源工程建设
       1全面完成小井沟水利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向家坝灌区一期(自贡灌区)工程。
       2.全面建成自流井区狸狐洞水库、大安区楼房湾水库、富顺县大坡上水库和荣县李子坝水库。积极开工建设沿滩区老蛮桥扩建工程(中型)、荣县沙溪河水库(中型)及贡井区滴水岩水库(小型)等26座水库。
       3.积极推进长征渠前期工作,争取完成项目建议书的报批工作。
       (二)加强防洪减灾工程建设
       1.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积极申报建设新增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52座。实施釜溪河、旭水河上堰闸整治工程10座。
       2.主要江河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继续实施沱江干流防洪治理工程,中心城区防洪标准达到20年一遇;强化沱江沿河重点城镇堤防和护岸建设。实施中小河流综合治理,着力解决中小河流防洪问题。
       3.继续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建设。对全市10条重点山洪沟进行治理规划,并争取逐步列入水利厅治理计划。
       (三)加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
       1.实施农村饮水提质增效项目。规划建设集中供水工程43处,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
       2. 更新改造已成灌区续建配套和灌排泵站。重点实施双溪水库灌区和中小型灌区渠道配套建设项目30个。
       3.继续实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提升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水平,规划新建水池3161口,整治塘坝工程3684处,新建整治提灌站177座,新建整治渠道1045千米,整治石河堰170处。
       4.实施农村水电工程。计划新建银蛇溪电航桥工程、小井沟水利工程生态电站工程和农村小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工程。
       5.做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建设。按照“统筹规划,全域覆盖;集中连片,整体打造”的原则,争取建成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1个。
       (四)加强城市供水工程建设
       1. 加快自来水厂建设,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利用小井沟水库水源,新建处理能力10万吨/日的城市自来水厂(西部水厂)1座。新建荣县旭阳中心水厂城市供水工程(设计规模4万吨/日)和富顺县城西水厂工程(设计规模2.5万吨/日),进一步提高县城供水能力。
       2.加强供水管网建设,提高输水配水能力。新建DN1000mm以上管道68公里,DN100-900mm管道126公里;改造DN1000mm以上管道10公里,DN100-400mm管道48公里。
       3.完善供水加压调节设施,增强供水保障能力。新建加压站、调节池8座,改造加压站2座。
       (五)加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
       1.到2020年,新建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大山铺污水处理厂(东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舒坪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沿滩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等,实施贡井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完善配套截污干管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和处理率。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2.深入开展中水回用工作,鼓励建设水回用设施,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六)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
       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继续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转变消费模式,推进生活节水,切实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和提高节水器具普及率。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
       (七)着力推进水利脱贫攻坚
       1.计划投入3亿元,通过对全市113个贫困村实施中央及省级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五小”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移民后扶项目和省级水资源费等项目,改善贫困村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
       2.计划投入1亿元,在全市建设江河水库引调水和应急水源井等抗旱应急水源工程,逐步解决当地干旱年间生产生活用水水源问题,工程将覆盖部分区县贫困村。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的饮水安全问题。
       3.计划投入2亿元,对已建成的中小型水库实施渠道配套工程建设,为贫困村的经济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八)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
       1.水土保持。采取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等措施,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提高林草覆盖率和水源涵养能力;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监测体系,推进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到2020年,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达到566平方公里,其中综合治理面积415平方公里,预防保护面积151平方公里。
       2.水资源保护。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监督管理和审批,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提高重要入河排污口监测覆盖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加强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完善应急机制,提高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3.水利风景区建设。积极开展双溪水库、尖山水库水利风景区建设。
       (九)强化涉水事务管理
       1.加强依法治水。深入推进水务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健全水务综合执法巡查制度,完善水务执法及办公装备设施,完善水事矛盾纠纷预防调处机制。加强水务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水法律意识。
       2.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水情、汛情、旱情和水质等信息监测网络及自动采集、传输、处理系统,进一步强化汛旱灾情预测预报。实施山洪灾害监测站点调整补充、重点区域监测站建设等项目建设。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援装备配备,提高城乡防汛抗旱能力。
       3.加强水资源管理。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确保实现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完善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体系,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4.加强河湖水域管理与保护。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通过推进河湖综合治理,力争到2020年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和劣V类水体。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补偿制度。规范涉河建设项目、河道采砂的审批和管理。
       5.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重点加强建设项目全过程质量管理,促推完工项目及时竣工验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和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6.加强水务科技创新。加大科学技术推广和高新技术应用力度。加快推进水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水资源实时监控与在线管理系统建设,加强涉水管理电子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提高水资源管理现代化水平。
       (十)深化水务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发挥市场机制和价格杠杆作用,逐步规范和完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加大水利工程非农业供水价格调整力度,推进两部制水价和丰枯季节水价,探索实行分类水价和节约奖励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增效。
       2.深化水务投融资体制改革。稳定并增加政府性资金投入,积极培育和建立水利投融资平台,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务建设运营和管理;用好用活农机具补贴等优惠政策,实现资金整合。
       3.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强化工程质量监督,建立完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数据库。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实现小型水利工程“三有五落实”。探索大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以小井沟水利工程为试点,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
       4.加强水务人才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学习考察、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建立高素质的水务干部职工队伍。进一步完善人才干部培养、选拔、激励机制和评价机制,加大引进、培养和选拔专业人才力度。严格水行政执法,坚持依法治水,培养一支既懂业务又懂政策的干部队伍。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方案
       (一)投资规模 
       “十三五”期,全市水务工程建设规划包括防洪减灾、民生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保护、水土保持与河湖生态修复、行业能力建设等六部分,根据测算 “十三五”期间工程总投资约191.25亿元。
       (二)资金筹措方案
       1.积极争取公共财政投入。积极争取中央、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县(区)政府加强对水利建设的投入。
       2.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整合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土地整理、扶贫开发、巩固退耕还林等各类项目资金,重点用于实施已规划的灌区工程和水源工程。
       3.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探索新的市场融资方式,优化资金组合,防范资金风险,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资金的积极作用。对经营性投资项目,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支持、民主议事和技术服务,吸纳和调动社会资本投入,组织群众参与灌区工程等建设。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
       1.对生态环境的有利影响
       (1)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加强排涝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等水利工程的建设,可进一步完善防洪排涝体系,提高河流和重点城镇防洪排涝能力,保障周边防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改善水生态环境
       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水利风景区和水文化等建设工程,可有效控制入河湖污染物排放,强化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环境,进一步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推进水生态文明。
       2. 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1)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水利工程污染一般包括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对河流的水温、水质、地质等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空气污染一般包括在施工材料运输或地基平整过程中所产生的灰尘、部分废弃物,工程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废气、扬尘等,易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对局部气候的影响
       水利工程的建设,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局部气候环境产生影响,主要包括气温和降水等方面。
       气温方面主要包括在水利工程建设完成后,因水库和大坝的水体面积增加,改变空气中的能量交换方式,从而引起气温的变化。降水方面主要表现为:水面强烈的蒸发作用,会造成空气湿度增大,从而为增加降水提供条件;气流在进入水域范围后,因风速增加和流线辐射,会产生下沉运动,从而减少降水;在暖季,水面温度会低于陆地温度,其大气层的结构也更加稳定,不易产生对流,因此会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降水。结合我市降水多集中在暖季的情况,水利工程将会减少周边区域的降水量。
       (3)对植被的影响
       修建水利工程易造成当地林木、农田等植被大面积破坏,引发水土流失问题,进而加剧当地自然生态环境的恶化或导致河道出现河床抬高,水流量下降的现象。
       (4)对土地的影响
       水利工程兴建对土地不利影响主要包括水土流失、地貌改变、河道冲刷等方面。其建设过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不仅会造成地形地貌改变,还会对地面植被造成破坏,引发水土流失;同时,水库蓄水后,库区周围的地下水面会有所提高,大量的盐碱被带到地面,易造成土地盐碱化问题等。
       (5)对水质的影响
       大坝上游形成宽阔的水域环境,会造成库区水动力条件变化,水深增加,水流速度变缓,库区水体的水质会出现较大改变,引发水体富营养化、泥沙含量增加、重金属沉降等问题。同时,受库区水质以及大坝下游河道水量变化影响,下游水体水质也会发生变化,影响水体的自净能力。
       (二)对策与保护措施
       水利工程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效益,分析可能造成的近期和远期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不利影响。同时,要加强相关的环境监测,做好环境跟踪评价。
       1、加强流域和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减少水资源过度消耗,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资本效益,推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2、对具有城乡供水任务的水源工程要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相关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划定相应的水源保护区;具有农业灌溉任务的水源工程应提高灌区灌溉水利用效率,同时加强区域农业环境管理,大力推广生态农业,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努力减少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降低灌溉回归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3、江河堤防工程的堤线、堤型选择应尽量维持原天然河道的形态,避免大规模的截弯取直、整齐划一,尽量采用生态护岸,避免硬质护岸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横向阻隔。
       4、优化工程选址和建设规模,尽量减少淹没占地及移民。
       5、加强执法监督,水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要联合执法,对不按规定取水、污染水资源、未按相关要求下泄生态流量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查处。
       (三)评价结论
       可通过优化工程方案和采取适当的环境保护等措施,消除或改善水利项目建设对环境等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十三五”规划实施后,预计将产生显著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作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是水务发展的责任主体,把水务作为“十三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务工作纳入政府任期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合理配置资源,严格考核,加强督查,促推各项规划项目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
       各级水务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务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水务改革发展合力。
       (三)全力推进项目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抢抓机遇,强化措施,全力以赴推进重点水务工程,尽快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拉动经济增长,发挥工程效益;加快推进民生水务工程建设,努力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产品,改善群众生活生产条件。严格实行“四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四)促进公众参与
       加大对我市水情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制观念,为水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健全水务行政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决策的途径和方式,积极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水务建设和管理。依法公布水资源信息,鼓励社会监督水务工作,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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