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调整》方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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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类别:通知公告发布时间:2023-01-10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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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将《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用地调整》方案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3年2月8日(三十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规划内容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以下单位: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规划管理科,联系电话:0813-2608583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督察科(审计科),联系电话:0813-2600181
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10日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调整地块位于板仓工业园区内,内宜高速以南,荣川路以北。主要调整内容为用地界线调整:依据现状地形条件,结合征地供地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周边建设、设计规模等情况,重新梳理E1-10-2地块边界,用地面积由3.55ha减少至2.20ha。
二、调整背景
(一)原选址及规划相关情况:为提升主城区污水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的居住环境,编制了《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及用地调整论证报告》,该报告于2022年2月22日通过自贡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批。该报告中高新区污水处理厂选址于板仓工业园区内,内宜高速以南,科创一路以北,用地面积为3.55ha。
(二)相关批复文件:本次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148号文件批复同意。项目名称:自贡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地址:自贡市高新区板仓街道尖山村。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半地下式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厂规模为3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约1公里污水管网和相关设施。项目工艺及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采用两段A/O+填料工艺,深度处理采用高密度沉淀池+深床滤池工艺,尾水采用紫外线消毒工艺。排放标准:《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调整原由:
原由一:项目建设对原有地形、地貌破坏较大,对釜溪河复合绿道城区段景观有所影响。
原由二:节约用地,节省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下,遵循城镇建设集约节约用地,提高生态用地比例的原则。
原由三:项目建设工程量较大,施工周期过长。
三、调整内容
依据地块现状地形及周边地块供地红线等情况,结合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的要素要求等,将地块E1-10-2向西南侧下移至地形较平坦区域,并优化用地边界线,用地性质及指标不变,用地面积由3.55ha调整至2.20ha。
图1 现行控规土地利用规划
图2 拟调整土地利用规划
图3 项目效果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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