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行政处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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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类别:监察执法发布时间:2019-11-22阅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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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自森公罚决字【2019】第19号
处罚名称:违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未办理狩猎证
处罚依据:…. 《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第十九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陈玉云
处罚结果:…………………(1)警告;(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3)没收违法猎捕工具鸟网2张、喇叭2个、扩音器1个、蓄电池1个,没收违法猎获物野生动物17只,其中黑水鸡活体16只、夜鹭活体1只;(4)并处罚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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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2019年11月4日
处罚机关:………………自贡市森林公安局
当前状态:……………………………正常
地方编码:………………………….6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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